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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易连1:董事免职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免职公告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董事柏松、赵光晨、方明哲、李冬宇、曹雪因股东自行召集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免职基本情况

(一)免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现任董事会在追讨10.37亿元预付款及信息披露等事项未勤勉尽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作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连”)股东拟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议改选董事,召集人具体免职情况如下:

免去柏松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免去赵光晨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方明哲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李冬宇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4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曹雪女士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免职原因

一、2023年8月起,公司累计向江苏迎轩鸿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支付约 10.37亿元,预付款款项支付流程异常,但公司董事会至今既未查明资金去向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二、公司及现有董事会成员在治理、信息披露等事项上存在严重违规问题。公司子公司名下维也纳酒店物业不动产权转让未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并且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30日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处以行政处罚柏松等责任人至今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岗位。

三、提案人管理人于2025年3月13日向上海易连发出《商请函》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管理人就后续事务组织会商。但公司及董事会均未予答复,严重怠于履行职责。

二、免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免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改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14

(二)召集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

(三)召集程序证明材料;

(四)其他与董事免职有关的证明材料。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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