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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审查决定通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03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审查决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悉,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文号为“商反垄审查函[2015]第 18 号”的《审查决定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案已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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