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4月
目 录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5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 18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26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31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业务计划的议案 ...... 35
关于公司2025年度特殊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 ...... 37
关于公司2025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 ...... 39关于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1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44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6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彬) ...... 47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振宙) ...... 53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仁昱) ...... 5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 为能够及时、准确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准时出席会议,并携带书面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现场确认签到。
二、 开会期间现场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时,会议登记终止。
四、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其他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安排进行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八、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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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宁波海曙区和义路109号)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4月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方国富 董事长会议议程:
一、 听取需表决的议案
1.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4.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业务计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5年度特殊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5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3. 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听取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 股东审议和表决
四、 宣布表决结果和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五、 见证律师宣读会议见证意见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要求,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 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一) 公司经营概述
2024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顶住压力,克服困难,沉着应变,综合施策,公司发展达到“新高度”。一是经营指标突破增效。资产总额突破50亿元,同比增27%,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9亿元,同比增55%;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同比增68%,为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十五五”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类金融业务进中提质。租赁新投放额创历史新高,特殊资产、典当规模维持在较高水平,生息资产总额再上新台阶,同比增长38%,其中租赁规模占比升至78%,租赁物适格性更强、结构更优,发展基本盘更加巩固。三是贸易拓新扩维加速。酒类贸易全力以赴“稳链、拓链”,全年实现营收5,171万元;丽水山泉加力开拓,全年实现营收2,002万元。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打造以“服务?赋能”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商和产业赋能商,持续推进“专业化服务战略、协同化发展战略、市场化发展战略”。在“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产业运营”整体发展模式下,
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强化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塑造综合竞争力。融资租赁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继续占据首要战略地位。未来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以设备类项目为主导,深化对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资金需求的研究;同时积极探索适合公司定位的直租业务模式,聚焦先进制造、能源环保等关键领域,紧密链接实体经济,支持重点领域企业发展。典当业务将加强不同场景下需求研究,创新典当产品提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大背景下,做好非房产类项目储备,对存量涉房项目,加强风险监控,提高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典当板块的不良率。担保业务将积极探索非工程领域,应对现阶段工程保函担保业务颓势,通过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精选优质项目作为试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打好担保业务拓展攻坚战。特殊资产业务将加强业务区域突破,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在清收处置环节工作上纵深研究提升,保持竞争力,增厚盈利水平。贸易业务板块将持续深化市场渠道建设,融合新媒体推广方式,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仓储、物流等环节的成本,提高商品运转效率。
(三) 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总收入4.7亿元,营业总成本控制在2.83亿元,其中三项费用控制在1.14亿元。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稳增长,增动能,在着力深耕老业务壮大新业务中,提升高质量发展的“硬实力”。二是深改革,提质效,在着力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三是强体系,重防化,在着力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中,强固高质量发展的“防护力”;四是讲政治,优生态,在着力促进党建业
务深融并进中,凝聚高质量发展的“战斗力”。
二、 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工作
(一) 董事会运作基本情况
1. 董事会构成变化及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董事专业背景涵盖财务会计、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投资等领域,从业经验丰富,有力保障董事会履职,支撑董事会审慎科学决策。报告期内,调整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及时组织增补了新成员。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董事会各成员提前获取会议材料,通过现场、网络视频会议、通讯表决等多样化形式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忠实勤勉,认真履职,针对议题提出问询,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共计审议通过包括计提减值、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续聘审计机构、公司机构调整等议案46项,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
2. 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职能,前置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架构不断完善。
2024年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了解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对公司短期、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进行研究并提出宝贵建议,在宏观层面把握公司发展的方向性问题,支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考核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深入研究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
的优化建议,保证绩效考核结果能够发挥激励作用,不断完善公司绩效与个人绩效联动机制。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年内共召开6次会议,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审核定期财务信息及资产减值、聘任事务所事项;年报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执行、评价工作,切实保障公司财务报告质量。
3.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2024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选举董事、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 独立董事履职
2024年度,作为施行独董新规的第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三方面作用,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开展现场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等丰富的履职方式,勤勉尽责,以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根本遵循,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履行对重大事项的注意义务,作出有效评估,进行独立性判断。公司亦充分支持和保障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工作要求,尽可能提供便利,推动其发挥所长有效履职。
此外,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以集体决议的方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提名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独立性前置研究和审查,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架构中的作用。
(二) 董事会运作优化提升工作
1.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决策效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提交4期定期报告,中期和年度报告增加主营业务板块经营分析维度,不断细化完善披露内容,以便让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总体情况。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重大交易、重大风险、年报问询回函、权益变动、规范运作等各类临时公告,年内累计发布74项临时公告及若干配套文件。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获得良好等级,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加有效、更加有价值的信息。此外,公司董事会亦注重对重大信息的管理工作,准确识别内幕信息形成时点,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杜绝内幕交易,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
2. 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价值理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多样化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利用公司微信公众号宣传防范非法证券期货风险、投资者教育保护等内容,传导价值投资观;年内增加了业绩说明会召开频次,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切。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答复询问原则,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关注其投资心态,引导理性看待股价波动,正确分析信息披露内容。
同时,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量年度盈利状况、资金需求和战略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现金分红方案,回报投资者,年内派发了现金红利6,814,850.38元;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年现金分红占累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30%,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3. 畅通常态化与大股东沟通机制,辅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外,其他股东持股相对分散。公司董事会持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及时、有效、畅通交流,不断改进和优化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监督管控的合规机制;及时反馈监管下发的有关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规定,提高合规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行使控股股东权利,履行控股股东义务。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辅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办理了内部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披露事宜;提醒办理时间节点、操作要点,顺利完成股权划转登记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常态化做好股东股份变动管理分析,研究与公司市值波动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增进股东沟通交流渠道和对象范围。
4. 提高董事履职素养,锻造优秀治理层
2024年,董事会成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实地调研,深入业务经营管理一线,充分挖掘公司经营管理的亮点,了解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难点,积极为公司渠道建设、产品创新、业务方向等提供决策建议,切实提高董事会经营决策的有效性和相关性。同时,加强董事党性党风建设,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学习最新政策法规解读;定期获取公司编制的《董监高通讯》手册,了解监管政策、监管案例、履职规范、公司要闻信息等,确保能够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和履职要点,强化自身信息储备和履职素养,推动董事会治理能力建设,展现高质量决策效用。此外,公司董事会及时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更新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支撑保障,进一步推进监管符合性。
三、 2025年度董事会运作改进方向
资本市场监管新政层出不穷,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立足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和治理提升的角度,拟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一) 优化授权管理体系
随着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架构将面临重大调整。以此为契机,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梳理公司现有授权体系,进一步明确授权管理机制,细化授权管理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实现决策和执行流程的清晰可操作,提高管理运行效率。
(二) 丰富独立董事履职形式
2025年,独立董事在履职要求上将面临更高的要求,除了提供必要的支持外,更要进一步强化两方面工作:一是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制定现场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形式的确定;定期举办独立董事座谈活动,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业务板块发展形势和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强化内部互相交流。二是定期安排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履职培训课程,加强同业探讨交流,帮助其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法规。通过强化内外部途径,丰富履职形式,以便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能,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 加强市值研究和管理
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并非一时的结果,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一方面在上市公司内生动力上下功夫,稳定经营向好趋势,提升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增强发展动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公
司市值变化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工作,强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等基础管理工作,探索引入其他合适管理工具的可行性,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架构中重要的监督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合法、合规、有效性进行监督审核,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运作基本情况
(一) 监事会构成及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股东方推荐选举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3名外部监事具备多年从事审计、财务、投资方面的工作经验,2名职工监事为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员专业领域配置合理,能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员未调整,结构稳定,符合监事会构成要求。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监事会各成员提前获取会议材料,通过现场、网络视频会议、通讯表决等多样化形式积极参与审核决策,忠实勤勉,认真履职,关注识别可能的风险因素,提出问询,审慎决策,共计审议通过12项议案。监事会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监事会运作规范高效。
(二) 监事会履职能力提升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实地调研,深入业务经营管理一线,充分挖掘公司经营管理的亮点,了解业务拓展和转
型升级难点,更加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现状,提高对审核监督事项风险点的识别和判断,强化决策建议的有效性和相关性。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履职培训,学习最新政策法规解读;定期获取公司编制的《董监高通讯》手册,了解相关监管政策、监管案例、履职规范、公司要闻信息等,确保能够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和履职要点,不断提升监事自身信息储备和综合素养,保证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 监事会对2024年相关事项审核监督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行整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三会一层职权明确,授权规范,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合法有效,三会有序运作,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外部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制度执行流程,不断强化对经营风险的管理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跟进改善,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能够实现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亦勤勉尽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审核公司财务整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定期获取财务报告内容、减值准备计提、不良资产核销情况,充分关注报表项目构成变化、减值计提核销依据、减值资产风险分类;检查相关制度建立及完备情况、执行流程规范性等,进行审慎判断,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期间业绩和资产负债状况。公司聘任的年报审计机构亦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对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办理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发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和交易规定的行为。
(三) 审核和监督其他重大事项整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审核了利润分配预案,在考量方案合理性、公司现金流状况以及与公司发展的匹配性的基础上,认为方案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既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亦尊重投资者期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核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了解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性,重点关注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监督日常关联交易后续执行情况,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规范要求;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决议内容,关联方皆正常履约;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同时,监事会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监督公司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关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关注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关注相关业务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预期变化及监督履职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职权与运作机制等优化调整方案,公司监事会设置及职能将面临重大调整。在公司治理架构实施重大变革前,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各项监督审查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现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务状况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拓展业务,尤其租赁首位战略成效明显,期末总资产、负债均有较大幅度增加,所有者权益亦略有增长。其中:资产增加107,598.37万元,增长27.30%;负债增加103,034.85万元,增长88.45%;所有者权益增加4,563.53万元,增长1.64%。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资产。期末余额501,702.37万元,比期初394,104.00万元,增加107,598.37万元,增长27.30%。主要资产项目如下:
1、流动资产236,829.74万元,比期初177,193.70万元,增加59,636.04万元,增长33.66%。
(1)增加的主要项目:①货币资金增加16,658.96万元;②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43,991.99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增加)。③其他流动资产增加893.08万元(主要系特殊资产业务的应收债权转让款增加)。④应收账款增加151.18万元。
(2)减少的主要项目:①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000.00万元(主要系信托产品到期结束);②其他应收款减少505.73万元。③存货减少389.08万元。④预付账款减少165.05万元。
2、非流动资产264,872.63万元,比期初216,910.30万元,增加47,962.33万元,增长22.11%。
(1)长期应收款170,547.80万元,比期初113,923.16万元,增加56,624.64万元,增长49.70%,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投放大幅增加。
(2)发放贷款和垫款51,534.83万元,比期初57,761.45万元,减少6,226.62万元,下降10.78%。主要系本期典当发放额较收回额减少。
①按担保物分类:○a房地产抵押贷款期末账面余额45,341.74万元,占比66.79%;○b财产权利(股权、股票等)质押贷款期末账面余额21,906.17万元,占比32.27%;○c动产(民品等)质押贷款期末账面余额639.39万元,占比0.94%。
②按风险分类:正常类期末账面余额36,708.75万元,占比54.07%;关注类期末账面余额5,024.00万元,占比7.40%;次级类期末账面余额10,580.17万元,占比15.58%;可疑类期末账面余额6,092.88万元,占比8.97%;损失类期末账面余额9,481.49万元,占比13.97%。
(3)债权投资1,872.65万元,比期初2,495.98万元,减少623.33万元,下降24.97%,主要系大宋控股委贷项目清收回款400.00万元和上海星裕委贷项目清收回款102.64万元,以及因房产形势下行存量委贷项目补提减值。
(4)投资性房地产17,650.97万元,比期初11,552.86万元,增加6,098.11万元,增长52.78%,主要系香溢大酒店大楼用途由自用转为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5)固定资产326.03万元,比期初5,114.86万元,减少4,788.83万元,下降93.63%,主要系香溢大酒店大楼用途由自用转为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6)无形资产373.15万元,比期初3,468.01万元,减少3,094.86
万元,下降89.24%,主要系香溢大酒店大楼用途由自用转为出租,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7)使用权资产3,286.30万元,比期初831.02万元,增加2,455.28万元,增长295.45%,主要系本期新增办公大楼10年使用权资产2521万元。
(8)其他非流动资产4,903.71万元,比期初8,130.30万元,减少3,226.59万元,下降39.69%,主要系本期一年期以上特殊资产债权减少。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615.04万元,比期初2,480.19万元,增加134.85万元,增长5.44%,主要系海邦人才基金投资项目新增投放260万元。
(二)负债。期末负债219,518.15万元,比期初116,483.30万元,增加103,034.85万元,增长88.45%。主要负债项目如下:
1、流动负债116,427.58万元,比期初58,482.53万元,增加57,945.05万元,增长99.08%。
(1)增加的主要项目: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53,243.00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增加);②合同负债增加2,801.98万元(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预收手续费增加);③其他应付款增加1,648.56万元(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增加);④应付职工薪酬增加451.07万元;⑤应交税费增加433.24万元。
(2)减少的主要项目:①应付账款减少257.83万元。②担保业务准备金减少279.84万元。
2、非流动负债103,090.57万元,比期初58,000.77万元,增加45,089.80万元,增长77.74%。主要是:
(1)长期借款98,707.96万元,比期初56,702.62万元,增加
42,005.34万元,增长74.08%。主要系本期租赁业务规模增长导致银行保理融资借款增加。
(2)租赁负债2,662.62万元,比期初414.11万元,增加2,248.51万元,增长542.98%。主要系本期新增新办公大楼租赁。
(3)递延所得税负债954.13万元,比期初338.99万元,增加
615.14万元,增长181.46%。
(4)其他非流动负债729.47万元,比期初425.97万元,增加
303.50万元,增长71.25%。
(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282,184.22万元,比期初277,620.69万元,增加4,563.53万元,增长1.64%,主要系①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4,587.39万元;②本期少数股东权益减少72.17万元;
③本期一般风险准备增加41.85万元。
二、经营成果
本年度总体上营业总收入大幅增加,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指标均显著上升。具体如下:
(一)营业总收入全年实现40,875.82万元,比上期26,264.88万元,增加14,610.94万元,增长55.63%。
1、主营业务收入33,037.74万元,比上期20,516.34万元增加12,521.40万元,增长61.03%。其中:
(1)收入增长业务
①融资租赁收入18,485.58万元,比上期9,086.86万元,增加9,398.72万元,增长103.43%。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日均规模较上年大幅上升。
②商品销售收入7,173.27万元,比上期3,681.12万元,增加3,492.15万元,增长94.87%,主要系本期酒类贸易业务销售收入增长
3,624万元。
③典当利息收入5,957.30万元,比上期4,518.80万元,增加1,438.50万元,增长31.83%。主要系本期典当日均生息规模较上年上升。
(2)收入下滑业务
①担保收入1,398.10万元,比上期3,161.24万元,减少1,763.14万元,下降55.77%。主要系本期新增保函业务同比减少。
2、其他业务收入7,838.09万元,比上期5,748.55万元,增加2,089.54万元,增长36.35%。主要系本期特殊资产债权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加1,465万元,特殊资产债权业务咨询服务费收入增加138万元,本期投资性房产出租收入增加312万元。
(二)主要成本和费用项目如下:
1、营业成本12,831.55万元,比上期6,415.10万元,增加6,416.44万元,增长100.02%。主要系①酒类贸易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3,590万元;②本期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增长迅猛导致银行保理融资借款同比上升,银行融资成本增加2,866万元。
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16.66万元,比上期759.21万元,减少
442.55万元,下降58.29%。主要系本期担保业务下滑致使保函业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同比下滑。
3、担保业务准备金628.46万元,比上期31.54万元,增加596.92万元,增长1892.58%。
4、税金及附加579.90万元,比上期529.65万元,增加50.25 万元,增长9.49%。
5、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11,339.77万元,比去年同期11,433.28万元,减少93.51万元,下降0.82%。主要系:
(1)费用减少的主要项目:①职工薪酬减少225.12万元;②广告及营销推广费减少137.45万元。
(2)费用增加的主要项目:①差旅费增加33.12万元;②劳务费增加19.39万元;③聘请中介机构费增加37.19万元;④折旧与摊销增加142.20万元。
6、财务费用-675.55万元,比上期-1,937.78万元,增加1,262.23万元,增长65.14%。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7、其他收益284.24万元,比上期381.50万元,减少97.26万元,下降25.4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8、投资收益75.36万元,比上期28.38万元,增加46.98万元,增长165.54%。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增加。
9、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25.15万元,比上期60.28万元,增加64.87万元,增长107.61%。主要系市场环境持续下滑,存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补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0、信用减值损失4,451.59万元,比上期2,763.88万元,增加1,687.71万元,增长61.06%。主要系房产形势持续下滑,存量房地产类风险项目补提减值,以及子公司租赁公司2笔回租项目租金逾期计提减值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680.66万元,比上期301.61万元,增加379.05万元,增长125.67%,主要系酒类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子公司德旗典当以资抵债房产补提减值损失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5.41万元,比上期2,471.68万元,减少2,466.27万元,下降99.78%,主要系上期公司投资性房产政府拆迁,本期无。
(三)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11.55万元,比上期0.36万元,增加11.19万元,
增长3108.33%,主要本期合同违约金收入增加。
2、营业外支出19.02万元,比上期2,276.64万元,减少2,257.62万元,下降99.16%,主要系上期计提支付诉讼赔偿,本期无。
(四)利润总额10,955.19万元,比上期6,513.39万元,增加4,441.81万元,增长68.19%。
(五)净利润7,626.29万元,比上期3,783.69万元,增加3,842.61万元,增长101.5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17.19万元,比上期2,219.80万元,增加3,097.39万元,增长139.53%。
三、现金流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839.85万元,比上期-53,737.51万元,增加73,577.36万元。主要如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82.86万元,比上期-82,463.51万元,增加16,080.65万元。主要系本期典当业务净投放较上年减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70万元,比上期1,802.53万元,减少2,482.23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02.41万元,比上期26,923.47万元,增加59,978.94万元。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保理融资净借款较上年增加。
四、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财务指标中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均上升,具体如下:
2024年 2023年
1、基本每股收益: 0.117元 0.049元
2、每股净资产: 4.77元 4.67元
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元 -1.82元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1% 1.051%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5% 0.645%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中会会审[2025]第0232号标准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附注的全文及摘要,已于2025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载登。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46,777.83元,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677.7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7,934,514.6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8,516,614.67元。
综合考虑当期经营业绩、公司现金流整体筹划情况等,现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4,322,7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14,841.2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171,865.88元的12.82%。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481,792,438.44元。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报摘要详见2025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基于特殊资产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服)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担保计划概述
(一) 基本情况介绍
特殊资产业务是公司类金融业务的主要业务之一,2020年以来,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大力发展特殊资产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账面资产规模近4亿元,同比略增;全年实现收入5,607.82万元,同比上升39.03%。公司特殊资产业务规模受自有资金规模限制,继续扩大经营有一定难度,公司正积极对接外部融资渠道,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加大经营杠杆,在风险和收益平衡的情况下,提升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运作特殊资产业务的平台主要是香溢金服,2024年香溢金服新增“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经营范围。
(二) 2025年度担保计划
为支持特殊资产业务拓展,2025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4年12月31日)的香溢金服对外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香溢金服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100%,其资产负债率偏高,系业务拓展资金来源通过集团资金池进行内部拆借获取。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82WDC7K
3.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6. 法定代表人:欧奇习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财务咨询;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09号
9. 财务状况
2024年12月31日,香溢金服总资产36,809.32万元,净资产7,041.89万元,资产负债率80.87%。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86.59万元,净利润1,291.04万元。(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香溢金服总资产25,982.12万元,净资产5,750.85万元,资产负债率77.87%。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109.82万元,净利润1,126.44万元。(经审计)
三、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计划基于公司特殊资产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提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香溢金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外部融资款项用于特殊资产业务运营;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贸易业务拓展的需要,现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上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标的 | 2024年预计金额(含税) | 2024年实际发生额(含税)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销售“丽水山泉”水 | 4,000 | 864 | 受关联方经营策略调整影响,销售规模不及预期。 |
四平市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酒类产品 | 1,000 | 0 | 受所属省份关联方多元经营政策调整影响,业务暂停。 | |
采购商品 |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酒类产品 | 10,000 | 5,436 | 受白酒市场整体相对低迷及去库存的压力影响,采购量不及预期。 |
浙江香溢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酒类产品 | 1,000 | 174 | 受市场低迷及关联方政策影响,采购量不及预期。 |
(二)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标的 | 2025年预计金额(含税) | 其他说明 |
销售商品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销售“丽水山泉”饮用水系列产品 | 4,000 |
因涉及关联人数量较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单个关联人交易金额不大,故本类别关联方合并列示。
采购商品 |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酒类产品 | 12,000 | 2024年在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公司找准营销方向,成效明显,酒类销售同比增长234%。2025年将进一步推进业务拓展,故本期采购预计增加。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实际执行中超过上述预计总金额的,将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40274496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营业期限:2002-06-18至2042-06-17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
主营业务情况: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整合了股东方的优势资源,主营物流配送、卷烟营销、非烟经营三项业务,对卷烟、酒类、食品等数类商品提供经营服务,覆盖现代物流、商品流通、品牌营销、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服务商。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册股东四个,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50%、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1.50%。从股权穿透来看,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关联方情形。
3. 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前期与公司发生的交易皆按照约定交付产品,货源稳定有保障;其自身渠道资源优势明显,实力强劲,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公司关联交易基本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双方交易地位平等,友好协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 采购酒类产品
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酒类产品的出货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其酒类产品的定价、配售比例有严格标准,公司采购价格与其同期向其他类似客户提供的货品价格保持一致,价格横向可比,具有合理性。销售环节、结算付款方式及合同签订等皆与其同类客户执行统一的规则。
(二) 销售“丽水山泉”饮用水系列产品
公司丽水山泉产品销售价格由公司自主定价,按照不同规格产品、不同销售渠道制定了丽水山泉系列产品价格标准体系,对关联方销售价格执行统一标准。销售环节、结算付款及合同签订按照一般商业规则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贸易板块作为业务发展“放大器”功能,公司近两年围绕消费零售端贸易探索发展,贸易业务规模增长有一定成效。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合力实现双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规则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业务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度担保业务计划如下:
一、 全年担保业务计划总额
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和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5年度担保业务计划总额不超过45亿元。本次担保业务计划为年度计划,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业务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二、 主要业务产品、市场及客户群
(一) 非融资担保业务
目前,公司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建筑施工领域的工程保函担保为主,细分业务品种包括工程履约保函担保、工程预付款保函担保、工程投标保函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担保、工程质量保函担保等。公司为承包人(工程的承包方或施工方)在开具银行履约保函时提供反担保,公司通过这种反担保方式,取得承包人支付的相应费用。
工程保函担保以浙江省项目为主,并积极外拓河南、重庆、山东、湖北、江苏等省外市场,成效明显,省外担保业务规模占比超50%;公司客户准入要求为二级资质以上建筑企业。
(二) 融资担保业务
公司少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主要面向为中小微企业、个人、“三农”的融资提供担保,目标市场主要以浙江省为主。
三、 业务运营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针对不同类金融业务的特性,围绕风险识别、评估、控制、
处置等环节构建了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并随着市场环境和经营政策变化不断更新迭代风险策略和实施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针对担保业务,在前端,细化不同担保业务产品的准入条件,对客户履约能力、资质信用、底层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监测,强化风险识别与评判能力,对应制定风险缓释措施。在后端,对客户分类进行差异化管理,提高非政府类项目的保后检查频率与要求;对预警及工期滞后项目,提早介入,及时回检,分析原因,充分运用各种法律工具,寻找风险缓释的突破点,掌握谈判及风险化解的主动权,保障业务安全。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成熟且持续发展的风险管控体系。
四、 开展担保业务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非融资担保业务多年来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风险相对较低,其经营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有利于实现类金融业务板块联动,构建客户、渠道共享生态,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服务能力。本次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特殊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度特殊资产业务计划如下:
一、 全年计划发生额
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及公司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5年度特殊资产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计划不超过8亿元。
本次特殊资产业务计划为年度计划,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业务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二、业务运作模式及标的资产类别
公司特殊资产业务运作模式为: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购买其合法持有的特殊资产(包括不良债权资产、涉诉资产、企业改制及破产资产等),并通过自行处置、向买受方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或债权收益权等方式获取收益。主要标的资产为工业厂房、住宅与商铺等。
三、业务运营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针对不同类金融业务的特性,围绕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处置等环节构建了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并随着市场环境和经营政策变化不断更新迭代风险策略和实施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
针对特殊资产业务,在前端,明确客户准入、项目准入要求及具体业务操作规程。项目尽调、方案设计中,现场了解底层资产环境和市场状况,充分调查和核实债权基本情况、债权诉讼判决信息等,合理审慎估值,梳理清收思路,研判退出路径;部分项目引入第三方兜底保障,降低风险敞口。在后端,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控底层资产
清收进展情况,定期分析评估,一旦识别出可能导致业务风险增加的信号,适时采取催收或启动处置程序等有效措施。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的提升,创新处置方式方法,借助多样化手段不断降低业务管理处置过程中的风险。
四、开展特殊资产业务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在近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特殊资产行业展现出一定的增长潜力,随着公司在行业内不断深耕,特殊资产业务利润贡献稳步增长。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深化资产端管理,强化财富端服务,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通过参与特殊资产处置盘活,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本次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如下:
一、 全年计划发生额
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及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5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计划不超过2亿元。
本次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为年度计划,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业务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二、 主要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
1. 间接资金收益业务
通过设立或参与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模式为融资需求方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充分满足客户融资需求。
2. 资本市场投资业务
通过发行设立或参与基金等形式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一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投资,获得资本保值和增值。
3. 其他股权投资业务
以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股权投资项目,通过特定的退出机制,获得资本增值。
4. 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投资业务。
三、 业务运营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针对不同类金融业务的特性,围绕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处置等环节构建了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并随着市场环境和经营政策
变化不断更新迭代风险策略和实施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
针对类金融投资业务,在前端,严把投前准入关,公司评审一事一议,对投资标的的发展前景、运营管理水平等全面尽调,充分识别项目风险,合理设计投资方案;必要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分析和风险管控建议咨询。在后端,定期分析评估投资标的价值,做实做细投后跟踪;不定期梳理风险因素,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尽早干预处理,最大程度保障公司权益。同时持续开展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关键岗位风险控制,减少人为因素对长期项目管理成效的影响。
四、 开展类金融投资业务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类金融投资业务作为公司业务布局的有利补充,着眼于新兴市场和产业研究,为租赁、担保等业务的细分领域探索打下基础,联动协同提供多样化综合性金融服务,促进发挥资金的乘数效应,实现价值倍增,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次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从服务质量、效率、专业能力等维度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会)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浙江中会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浙江中会在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续聘条件,拟继续聘任浙江中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 机构信息
浙江中会由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家事务所联合重组设立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浙财会【2022】39号)执业。浙江中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古运大厦911-916室,首席合伙人俞维力。
1. 人员信息和业务规模
浙江中会拥有合伙人24人,注册会计师65人。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661.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540.51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浙江中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 3,000万元;截止2024年末,浙江中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28.71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 诚信记录
浙江中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不良诚信记录;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卢建革 | 2001年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蔡顺荣 | 2002年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沈 冰 | 2003年 | 2024年 | 2022年 | 2024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建革,2001年开始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从业期间提供过挂牌公司及上市公司顾问咨询等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顺荣,2002年开始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从业期间提供过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及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投资和管理咨询等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冰,2003年开始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参与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时间,浙江中会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拟定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同比2024年度费用持平。
四、 续聘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已经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促进其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 投保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的人员为准。
3. 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可以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 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方案权限内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在上述保险方案权限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审议程序。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已办理完成股权无偿划转非交易过户手续。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构成变化,徐培富先生已于2025年3月6日申请辞去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控股股东方重新推荐人选、董事会提名,拟选举吴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吴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
吴翔先生:1980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管理处、监察处工作;曾任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管理处、专卖处、营销中心副处长、副经理(挂职),浙江香溢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浙江香溢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以及重大失信不良记录等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何彬)
本人何彬,作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彬,男,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期间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刑民专家库专家、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遵
守独立董事的职责规范,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文件,与经营层保持充分沟通,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对公司2024年内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何 彬 | 11 | 11 | 0 | 0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召集召开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组织研究讨论了公司高管2024年考核指标设置,核查了高管2023年薪酬执行情况等,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列席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年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全部列席,共同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充分履行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提交会议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谨慎作出独立客观判断。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未有行使相关制度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与交流,主动列席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充分利用会议机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确保沟通渠道畅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2024年,亲自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向本人提出独董制度改革后,如何履职更好发挥独董作用,本人围绕制度规定的履职要求、公司实际以及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在决策过程中,均能审慎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4年,本人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除前述亲自出席会议外,还包括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交流、一对一访谈业务一线人员等方式。11月,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的经营单位调研活动,与上海、杭州事业部经营班子、业务骨干等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经营单位经营指标、业务发展、风险管控等整体情况。11-12月本人还与杭州、宁波事业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了个别交流,深入了解渠道建设、产品创新、不良清收等情况。同时本人积极发挥自身法律特长、从业经验以及相关诉讼案例针对公司业务风险防范、诉讼案件处置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现场调研等,同时向本人发送董监高通讯,提供政策咨询、监管动态、履职规范、辖区监管情况通报等学习内容。公司还安排本人参加了证监局、上交所等组织的关于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等专题课程,既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又通过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关联交易开展的原因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交易模式,以及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价规则公允性的基础上作出了独立判断,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规范有效。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公司拟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审议该议案时,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上一年度履职
情况进行充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同意继续聘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四)提名董事
2024年,公司调整了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对本次非独立董事拟调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进行了详细了解,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高管薪酬,对照公司现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认真核查了考核指标适用及具体执行情况,认为绩效核定标准清晰,考核结果充分反映了高管的工作实际,薪酬发放亦按照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14,850.38元(含税)。本人在充分了解公司资金状况、经营计划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亦符合公司实际和整体发展规划;公司积极响应了投资者回报期待,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职。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秉
持高度的责任心,与公司管理层维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利用自身法律背景和专业经验,就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独立的见解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义务。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此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振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振宙,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万金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始终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全程亲自出席了2024年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审慎决策。
同时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规范有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故2024年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事项。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振宙 | 11 | 11 | 0 | 0 | 4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4年共召开6次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作为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行召集职责,做到审议流程严谨规范,沟通协作高效顺畅,引导委员会成员深入探讨公司预算、审计、内控等相关事项,确保决策合规有效,为公司提供了有力的财务监督与指导。在会议期间,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总体情况汇报,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资产减值、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下一步将更加注重提升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持续优化审议机制,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发挥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
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进展及潜在风险点的报告,确保经营层能够及时了解并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共同讨论审计策略,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同时,密切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就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高度重视每次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机会,2024年全程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参加了2024年三季报业绩说明会,通过这些场合,主动与中小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耐心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对公司经营业绩、风险防控、不良清收等予以高度关注,不仅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详细汇报,同时也通过日常走访公司,查阅相关资料,与董事长、董秘沟通,交流探讨决策程序优化、了解公司经营现状、提出意见建议等。公司也不定期向本人发送董监高通讯,内容涵盖政策咨询、监管动态、履职规范、辖区监管情况通报等,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8月、11月本人还分别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的调研工作,到公司辖下的4个经营单位开展现场调研,与各单位经营班子、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等围绕公司战略执行、业务拓展、渠道建设、风险防控等进行了交流研讨,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及从业经验,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以及风险提示。2024年,出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参加了现场调研,不定期走访公司等,保证了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要求。同时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渠道,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提供本人履职台账资料、安排现场调研等,保障了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同时还安排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高度关注,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独立判断,同意该事项。同时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了上述报告,并进行了披露,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信息及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内控制度实施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规运行,公司内控规范有效。
(三)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公司续聘的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论是其专业资格、执业能力,还是职业操守等均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同时通过对其上一年履职情况的评估,认为其亦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同意继续聘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四) 提名董事
对《公司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了解了本次非独立董事拟调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详细审核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层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考核指标运用恰当,绩效核定标准清晰,符合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薪酬发放亦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
(六) 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14,850.38元(含税)。本人认为该分配方案契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诚、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每一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积极努力。
特此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胡仁昱)
本人在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仁昱,1964年11月出生,民盟盟员,管理学博士,现任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咨询专家,兼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源耀生物科技(盐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4年,本人亲自出席了1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公司财务审计、资产减值、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积极提供专业见解与策略建议。对于公司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
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胡仁昱 | 11 | 11 | 0 | 0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计召开6次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研究讨论了各项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这也是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后新推行的独立董事工作机制,本人积极履行召集人职责,倡导深入高效的原则,聚焦关键议题,促进独立董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未来将持续优化会议机制,提升决策效率与质量,确保独立董事工作机制发挥最大效能。2024年,本人共召集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计划、非独立董事调整等重大事项,审慎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措施及合规性状况,主动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会议交流,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及后续跟踪措施进行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公司内控工作的完善与提升。主动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制定,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及时间安排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详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特别是重点关注针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及潜在风险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确保公司能够在上述方面进行有效的完善和优化。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紧密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也为履行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放在首位,2024年,通过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倾听中小股东的呼声,并以此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增进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始终对公司经营动态保持高度关注,悉心听取经营层关于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的汇报,主动向经营层索取并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发布的各类通讯信息,确保自己对公司运营的最新情况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8月、11月分别参加了对宁波、杭州、上海区域4个经营单位的现场调研工作,深入基层与经营单位的管理层、业务骨干等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各经营单位对公司
战略的执行情况、各自业务特色、下步业务拓展重点、风险防控等,本人也结合自身专业及资源优势,针对各经营单位的业务特性就业务拓展、薪酬激励等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同时也为上海事业部就相关行业领域学习交流提供机会。公司也为本人的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前向本人发送会议资料,解答本人就相关事项的问询,使本人对会议讨论的议案有充足的时间思考,以及对具体情况的深入了解,为本人审慎判断,谨慎决策提供了保障。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向本人发送包含政策咨询、监管动态、履职规范、辖区监管情况等内容的董监高通讯等,同时公司及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提供了顺畅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通过参加会议、调研、现场沟通交流等方式使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达到了不少于15日的要求。同时通过公司报名安排本人参加了证监局、上交所组织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召集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认真审核,与其他2位独董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合规性进行了充分讨论,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予
以编制,同时公司亦按规定进行了披露,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规范有效。
(三)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拟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基于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能力以及上一年履职情况的独立判断,认为其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提名董事
本人对公司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控股股东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以及重大失信不良记录等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对公司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高管人员考核指标适用、绩效执行符合现行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亦充分反映了高管个人工作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管薪酬事项。
(六) 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14,850.38元(含税)。本人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与经营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互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守诚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