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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武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武滨:1960年生,研究生,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曾任山西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中国医药物资协会高级顾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出现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我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武滨665001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所处行业和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我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入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决策程序,切实履行好提名委员会职责。2024年,出席公司召开的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听取《人民同泰战略发展规划(2024-2026年)》汇报,以公司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经营现状为背景,讨论公司2024-2026年的战略发展规划。

我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各委员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客观、公正、严谨的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核意见意见类型
2024年3月22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阅读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属于正当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经营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开展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工作,对公司所在区域市场、连锁门店、物流中心、新药特药分公司及世一堂中医馆等经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调研,积极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状态和管理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基于医药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规划,开展“医药产业变革与创新发展战略”专题培训,同时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出专业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我积极有效的配合,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充分交换意见,切实保障我的知情权。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将会议材料及时、准确地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了

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严格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认真执行《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选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公开招标的选聘方式,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真审核和评价,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认为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切实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议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人员在我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配合与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武滨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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