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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市黄浦区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T3办公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该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现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同意《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颁布有关解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执行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同意《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同意《关于制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

制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第一、三、四、五、八、九项报告或议案,尚须经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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