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和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GN24号),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协会同意接受公司总金额为15亿元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近日,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的发行工作,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 |||
名称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简称 | 25金开新能GN001(碳中和债) |
代码 | 132580008.IB | 期限 | 5年 |
起息日 | 2025年1月21日 | 兑付日 | 2030年1月21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5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5亿元 |
发行利率 | 2.22%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簿记管理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21日全额到账。上述绿色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