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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1名,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了换届选举并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宗旨,规范运作为目标,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耀皮玻璃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沟通会暨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期重要事情、报表主要科目审计情况、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3、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委员们对上述议案讨论并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5、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委员会提议聘任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耀皮玻璃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预审情况的沟通会议暨耀皮玻璃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听取了上会关于审计工作安排,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前三季度报表重要科目分析、重要诉讼事项、金融资

产投资情况、本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及重大变化、重点审计领域及应对的审计程序等内容,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就年报预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讨论,要求公司认真对待年度审计,加强风险控制,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加强沟通,做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 审计委员会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经审核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会能公正独立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启动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等一系列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并提议公司聘请上会承担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后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费用及差旅费,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量确定,价格合理。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与上会及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内控建设、内控测试、同行业财务指标比较、毛利率、应收账款、诉讼等相关事项进行询问并讨论,要求公司积极配合审计,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要求上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保证审计工作公正独立地完成。在上会对公司2024年报进行审计期间,委员们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风险控制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督导下,合理拟定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研发、担保、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等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另外,审计委员会要求风险控制部及时制定完备的内控手册,以便更好的指导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控工作。

3、负责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委员们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电话、调研子公司等方式与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沟通交流协调,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委员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公司也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重要会计判断错误等情况、导致出

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公司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了披露。

5、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内部控制监管规则的要求,持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在用的内控管理制度基本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风险控制部及其负责人均能本着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其工作职责,督促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有效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资质并向第十一届董事会提议聘任高飞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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