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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东方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上市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东方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号)核准,同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93.84万股新股。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2,999,9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412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45,404,888.8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6,177.18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 余额存储 方式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 余额存储 方式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

010900121310801 6,612,969,996.29

3,707.96

活期

56204010010010136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

2,000,000,000.00

37,896.38

活期

11016281166007

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3,543.17

活期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136

30.44

活期

697605020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19,870.60

活期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030

15.66

活期

7559201714101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9.3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353.58

活期

合计8,612,969,996.2966,177.18

备注: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6,445.03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2024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2,8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万元。

2025年2月14日和2025年3月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临2025-026)。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人民币62,8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3月5日到期。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898.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预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方集团应在2024年3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62,8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和

消除无法归还募集资金的不利影响,并及时披露归还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已多次与上市公司口头和书面沟通,督促公司务必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无法按期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事项进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10,00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3.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5,404,888.8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国开东方股权收购项目

未变更

1,860,000,000.00 1,860,000,000.00

—— 1,860,000,000.00 0.00

100%—————— 否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未变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723.00 1,360,207,440.82 10,207,440.82

100.76% (备注)

—— 否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未变更

1,220,000,000.00 1,220,000,000.00

—— 1,228,496,445.04 8,496,445.04

100.70% (备注)

—— 否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未变

2,180,000,000.00 2,180,000,000.00

—— 1,596,701,002.97 -583,298,997.03

73.24% (备注) -33,432,613.73

—— 否

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

他机构借款

未变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0.00

100%—————— 否合计 —— 8,610,000,000.00 8,610,000,000.00

723.00 8,045,404,888.83 -564,595,111.17

————-33,432,613.73——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备注说明: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项目情况说明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都已具备上市条件。核心区C北侧地块2021年挂牌2次、2022年上半年挂牌1次,共3次在公开土地市场挂牌公告,因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C北地块未能成交。随着2024年初地铁1号线支线的动工,C北地块临近站点中央民族大学站,为招商带来利好,但受郊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冷淡、地产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影响,以及1号线支线沿线规划面临被统一调整的影响,C北地块未能在2024年度内实现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规划调整和上市收储计划,积极配合C北地块的上市工作,推进土地尽早成交。公司同时会积极与政府沟通,在公司已完成C北一级开发任务的情况下,请政府尽早向公司返还投资成本及收益。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本期未实现效益,原因为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尚未入市。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情况说明

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2019年6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

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2024年末,西阙台项目共14幢楼,其中已有13幢取得房产证,剩余1幢工程已达竣备条件正在办理竣备手续。

东方安颐所持相关剩余空地涉及的A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仍在推进,用地方已进场施工,公司已与用地方及相关政府部门就土地回收价格进行多轮沟通,计划在2025年内尽早完成回收协议签订以及款项回收,但具体回款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本期实现效益为负,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开发产品减值。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2,8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人民币62,8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3月5日到期,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近几年,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走弱及消费持续低迷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融资渠道收窄,资产处置进度缓慢导致资金回笼未达预期,公司债务负担持续加重,流动资金紧张,存在债务逾期、被银行等金融机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以及诉讼等情况。由于前述原因,公司暂时无法按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争取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日

周宏科

马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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