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R东方1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0年至2023年,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6,546,638.75元、4,865,498,090.36元、6,392,497,794.98元、824,804,130.07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25.18%、32.04%、49.26%、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5,480,343.50元、4,844,256,749.59元、6,380,123,994.79元、823,740,728.14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4.39%、
11.45%。公司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在2024年2月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基础上,根据本次查明的事实,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差错事项中尚未进行差错更正的部分,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
会计差错更正,追遡调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三、会计差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前期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四、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项目 影响科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更正前金额(A)
营业收入1,469,918.99 1,372,418.61 1,126,127.72 608,008.84营业成本1,424,067.31 1,344,385.87 1,120,900.84 592,046.67差错更正金额(B)
营业收入
328,554.72
361,301.84
485,205.94
82,374.07
营业成本
328,554.72
361,301.84
485,205.94
82,374.07
更正后金额(A-B)
营业收入
1,141,364.27
1,011,116.77
640,921.78
525,634.77
营业成本
1,095,512.59 | 983,084.03 | 635,694.90 | 509,672.60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