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证券代码:600809 编号:临 2012-00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名,代表股权数 3160272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00%。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秋喜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审议通过《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961,350,377.5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14,952,877.59 元,减去已付的 2010 年度现金股利 216,462,066.50 元,2011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659,841,188.67 元。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2,924,1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0 股红股,并派发 5.00 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送红股 432,924,133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6,462,066.50 元,两项共计分配利润 649,386,199.50 元,结余 1,010,454,989.17 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授权董事会按照送股后总股本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关于注册资本、第十九条关于公司总股本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 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票 96050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1 年度审计费用的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九、审议通过《公司保健酒扩建项目及配套区域防洪工程项目的报告》。同意票 31602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 0 股。 十、审议通过《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的报告》。同意票 96050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孙水泉、段燕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