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以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15名董事会签表决,全部同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7公告)
因简易先生内部调任至华润集团工作原因,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陈鹰先生接替简易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等相关任职,会议同意确定陈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9公告)
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