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上午在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润珍同志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上述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