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2月19日上午在太原汾酒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润珍同志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公司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审议同意《公司2011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三、审议同意《关于处理2010年度资产损失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