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经审阅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意见如下:
1、被提名人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
2、董事、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秋喜、谭忠豹、刘卫华、杨建峰、常建伟、李明强、高明、杨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玉敏、杜文广、王朝成、樊三星、贾瑞东、王超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简易、侯孝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远堂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杜文广 李玉敏 王朝成 樊三星 贾瑞东
王超群 张远堂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