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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9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综合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双立峰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李沛洁监事委托武爱军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成立山西杏花村酒家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租赁中汾公司东区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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