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晋国资考分函〔2018〕765号),原则同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