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 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17名董事会签表决,全部同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竹叶青公司旧公务车辆拍卖的议案》。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