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于 2018 年 2 月 3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山西汾酒 99,154,497 股 A 股股份转让给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鑫睿”),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详见公司临 2018-007 公告)。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汾酒集团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持股 本次股份转让后持股情况 情况 本次股份转 股东名称 占公司 让(受让)数 占公司 所持 A 股股 所持 A 股股份 总股本 量(股) 总股本 份(股) (股) 的比例 的比例汾酒集团 605,868,472 69.97% 99,154,497 506,713,975 58.52%华创鑫睿 0 0 99,154,497 99,154,497 11.45%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三、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