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计增加 2.42 亿元到 3.63 亿元,同比增加 40%-6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7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 2.42 亿元到 3.63 亿元,同比将 增加 40%-6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相比增加约 2.41 亿元到 3.62 亿元,同比将增加 40%-60%。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3 亿元。 (二)每股收益:0.6989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7 年,随着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改善,白酒市场呈现出较好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砥砺奋进,通过改革聚集强大势能,实现了市场突破、资源聚焦、运营提速,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及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的情况,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