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世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300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武世杰先生减持股份 3750 股,未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武世杰先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了公司股份 3700 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接到武世杰先生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持有山西汾酒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名称。 副总经理武世杰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武世杰先生于 2015 年 7 月在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维护汾酒股价稳定,坚定发展信心的倡议书”的提议下从二级市场买入 15000 股山西汾酒,持股比例不足 0.0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武世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750 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武世杰先生未减持过汾酒股票,也未做出过任何承诺。 以上内容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0)。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武世杰先生于 2018年 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700 股,未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交易均价 63.73 元。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前持有股份(股) 减持后持有股份(股) 武世杰 15000 3、本次减持结果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