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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0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3 月 31 日在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谭忠豹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杜文广独立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朝成独立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培训计划;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山西中汾酒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原酒生产的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 APEC 会议品牌传播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 2018-2020 年绿化养护费用的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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