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 8月 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年 8月 14日下午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谭忠豹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经理层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独资设立山西杏花村汾酒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章程》的议案。 为加快新产品的上市和新技术的快速转化,快速形成经济效益,并尝试建立核心员工的创业、创新平台,探索新型团队协作模式和技术员工薪酬激励机制,同时探索互联网思维的应用,将用户思维与产品创新无缝衔接,形成市场快速反应机制,会议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万元设立山西杏花村汾酒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为 100%。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酒类产品、生物产品和功能性饮料系列产品;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转让;酒类产品检测、勾调、品评等技术服务;数据分析、应用等技术服务;对外投资;商业广告、策划,包装设计、制作。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 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独资设立山西杏花村汾酒私藏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章程》的议案; 为创新品牌传播模式,提升汾酒品牌价值,通过中高端消费者购买产品后由公司代为贮藏,提升体验,形成口碑,打造私藏酒营销专业化平台,并通过建立产品直销平台,培育潜在高端客户,会议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万元设立山西杏花村汾酒私藏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为 100%。 经营范围:酒类销售、包装材料及礼品销售。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 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3票。 余春宏、王建中、杜文广独立董事投弃权票,认为私藏酒销售由事业部运营即可,无需成立专门公司。 4、审议通过 2015年项目投资补充计划(二); 本次投资计划为保健酒园区部分消防工程 203.3万元。 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通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本次报废的烘干车间楼建于1993年,包括烘干设备、电器原值493.49 万元,账面净值 121.19万元,已无使用价值。 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8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