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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独立董事辞职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2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李秋喜先生、副董事长王敬民先生和独立董事沈沛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为进一步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根据工作需要,李秋喜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敬民先生提请辞去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秋喜先生和王敬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沈沛龙先生因工作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沈沛龙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沈沛龙先生的辞职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沈沛龙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李秋喜先生、王敬民先生及沈沛龙先生在职期间恪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力推公司业绩提升,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对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秋喜先生、王敬民先生和沈沛龙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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