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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4 年10 月 24 日上午以传阅会签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季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编制第三季度报告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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