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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1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现场检查,并于2013 年 12 月 13 日下发了《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的监管关注函》(晋证监函[2013]400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不足:与集团公司存在人员交叉、机构重合的情况 整改措施: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对与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重合的机构、职能、人员进行了调整,保证了公司独立性。 整改责任人:李秋喜董事长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毕 二、存货管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未对盘点实施有效控制,存货盘点非由财务部门牵头,而是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年末未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库存商品管理控制存在缺陷,未根据进销存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整改措施: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在财务部增设了资产管理室,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盘点与处置工作。2013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下发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资产盘点方案》的通知,由财务部负责对公司 2013 年末固定资产、存货进行了全面盘点,并根据资产盘点结果及时进行了相应账务处理。公司计划于 2014 年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能,细化存货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等相关内容。 整改责任人:马世彪总会计师 整改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前 三、部分关联交易未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定价原则、交易总量或具体的总量决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内容,保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有关规定。 整改责任人:马世彪总会计师 整改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前 四、部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 1、与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的往来款对账不及时 整改措施:按照内控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与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的往来款进行了核对,并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进行了全部清理。 2、未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及时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根据 2013 年末资产盘点报告,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资产损失的报告》,对固定资产盘亏和报废情况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 3、部分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 整改措施: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并对符合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今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在建工程日常核算的监督管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或者予以暂估,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整改责任人:马世彪总会计师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毕 山西证监局此次现场检查,对公司治理、内控管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与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全面指导,提出了宝贵建议,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将严格按照整改报告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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