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3日以传阅会签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5-023公告)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会议同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袁清茂、武跃飞、李振寰、刘卫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同意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王彦、马文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5-023公告)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
会议同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周培玉、李临春、樊燕萍、贺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24公告)
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