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571,723,328.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83,010,410.92元,减去分配2023年度股利5,331,243,650.14元,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123,490,089.58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0元(含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91,871,199.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7,392,983,185.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39%。经中期和年度两次方案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730,506,904.26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392,983,185.32 | 5,331,243,650.14 | 4,050,281,217.0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242,884,323.77 | 10,438,114,410.47 | 8,095,872,133.4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5,123,490,089.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774,508,052.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258,956,955.8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774,508,052.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63.51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