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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571,723,328.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83,010,410.92元,减去分配2023年度股利5,331,243,650.14元,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123,490,089.58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0元(含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91,871,199.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7,392,983,185.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39%。经中期和年度两次方案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730,506,904.26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392,983,185.325,331,243,650.144,050,281,217.04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242,884,323.7710,438,114,410.478,095,872,133.4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5,123,490,089.5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6,774,508,052.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258,956,955.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6,774,508,052.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63.5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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