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观云阁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双立峰主席主持,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