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9 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原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15-1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3名。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7-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3名。 |
原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
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原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平台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平台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并由 |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原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