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 年 2 月 20 日上午以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 3 名监事会签表决,全部同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投资项目计划; 三、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公司土地证发生相关费用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供电设备及运输车辆报废处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报废处置部分供电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决议,遵循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同意董事会关于报废处置部分供电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变更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变更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杏花村镇申请新农村建设企业帮扶资金的议案》。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