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和诉求,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通知》(上证公字[2013]1 号)、山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证监函[2012]127 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 2013 年2 月 2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 日通过电邮及传真方式就 2012 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向中小股东征求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sxfj@fenjiu.com.cn 传 真:0358-7220255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