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5-1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31000006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 | 被诉 (被仲裁)人 | 诉讼 (仲裁)事件 | 诉讼 (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 周旭辉 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 东北证券 银信评估 立信 | 2015年重组 2015年报 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立信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
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郭顺玺 | 2008年 | 2007年 | 2012年 | 2024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孙念韶 | 2017年 | 2014年 | 2017年 | 2023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闫保瑞 | 2012年 | 2012年 | 2012年 | 2024年 |
项目合伙人:郭顺玺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加入立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念韶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加入立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闫保瑞先生,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加入立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320.35万元;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356.29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