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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60%股权,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股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71%。

财务公司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依据《公司法》《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领域的具体职责,构建了权责明确、相互协作、高效运行、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各司其职,协同工作,以规范化的操作、有效的制衡机制,为风险管理有效实施创造必要条件与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财务公司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

此外,财务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畴内积极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明确各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针对不同业务的特点,财务公司制定详尽的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

流程、作业标准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部门在责任明确、相互监督的基础上,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类风险进行精准预测、科学评估以及有效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制定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制度管理办法》,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会同各部门推进制度体系和制度管理框架的规划、建设与优化。各部门每年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制度构建、调整变更、培训实施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同时规划下一年的制度新增、修订、废止及培训计划,以确保制度体系的动态更新与持续优化。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结算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资金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账户管理、结算管理办法及制度,明确相关管理程序和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2)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结算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

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4)结算印鉴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预留印鉴、结算业务章、转讫章由结算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监督使用,严格规范印鉴使用范围,工作日将结算业务印章入保险箱、柜,加锁保管,严格防范资金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客户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办法》《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涵盖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电票贴现和承兑等业务,构成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贷中调查和贷后检查,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每笔业务按照操作规程经由信贷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提还款业务等贷后管理事宜均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贷后检查,为财务公司采取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措施提供参考,确保贷款本息安全回收。贷款流程结束后,信贷管理部及时将客户评价、授信管理、贷款申请及审批、借款和还款等信贷档案资料归档以备查询。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及时合理的存档和管理。

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财务公司一方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流向骨干企业和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僵治困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实施细则》《基金投资业务实施细则》《投资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实现研究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链和资金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审慎稳健进行投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台账,按季度与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定期对经营管理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业务稽核检查,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整改。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及指引,制定《信息化需求管理办法》《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信息系统交付测试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生产变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信息系统规划开发、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以及安全监控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账户权限、密钥管理、访问控制、研发与测试、数据备份、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财务公司新核心业务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账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通过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规范对信息系统的访问行为,防止信息系统未经授权使用,防范信息被窃取、泄露、篡改,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信息系统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财务公司定期开展对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在对信息系统涉及人员进行岗位设置或安排访问操作时,严格控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对不相容岗位实行职责分离,对重要访问实行双人复核。

(四)内部控制总体情况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都建立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910.35亿元,所有者权益373.54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29.16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19.39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2,534.12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095.40亿元。2024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4.8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5亿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1

项目单位2024年1-12月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百万元4,9644,670
利润总额百万元4,4853,775
净利润百万元3,5002,930

表2

项目

项目单位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百万元291,035275,585
负债合计百万元253,682242,369
所有者权益百万元37,35433,216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风险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风险指标指标要求2024年12月31日 指标值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10.5%13.94%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25%33.70%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80%79.3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00%0.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15%1.9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300%47.58%

序号

序号风险指标指标要求2024年12月31日 指标值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100%13.93%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10%0.0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70%61.48%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20%0.03%

(四)其他事项

2024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14,747,286,123.04元,收取的利息84,194,139.30元;向财务公司借款60,596,735,583.42元,支付的利息、手续费1,424,026,485.96元。本期票据贴现金额2,386,947,179.61元,票据承兑金额10,772,325,725.11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严格执行,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

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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