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4月25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