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2025年4月21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考公司同类型钢企上市公司和江西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8万元/年调整至税前12万元/年,外部董事参照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行业、地区基本水平和公司现状,有利于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参与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