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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对此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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