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审众环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汉商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审工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壹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
管措施40人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2025年2月10日,中审众环项目组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项向审计委员会现场汇报了审计范围、审计方案、审计风险及关注事项等。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项目组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特别风险、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2025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年审期间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必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