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话、邮件及其网络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9号梧桐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中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0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