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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9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21-027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誉远”、“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于2021年6月7日与晋创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山西省创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创投资”)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书》、《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以及《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安排》,东盛集团同意将其质押给晋创投资的广誉远31,508,968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0%)过户抵偿给晋创投资,用于清偿其欠付晋创投资的相应债务,并就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等事宜作出相应约定。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股份过户实施完成,东盛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5.86%股份,晋创投资将持有公司14.53%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东盛集团变更为晋创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由郭家学先生变更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

3、本次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调解尚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尚需经晋创投资董事会及有权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若各方未能按照《调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书》以及《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约定办理完成本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系列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晋创投资将就本次抵债事宜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方式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盛集团通知,为解决与晋创投资的股权与债权纠纷,东盛集团与晋创投资签署了系列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因晋创投资与东盛集团股权转让纠纷及借款合同纠纷事宜,晋创投资分别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东盛集团已质押给晋创投资的广誉远股份合计34,600,000股。为解决股权转让纠纷,东盛集团及郭家学、张斌、王玲、华丽芳与晋创投资于2021年6月7日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东盛集团同意将其质押给晋创投资的广誉远18,187,085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过户抵偿给晋创投资,用于清偿其欠付晋创投资的相应债务。

为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同日,东盛集团及郭家学、张斌、王玲、华丽芳与晋创投资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东盛集团与晋创投资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东盛集团同意将其质押给晋创投资的广誉远13,321,883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1%)过户抵偿给晋创投资,用于清偿其欠付晋创投资的相应债务。(上述股份占比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1年6月7日,东盛集团与晋创投资签署了《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安排》,就控制权转移、公司治理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东盛集团直接持股43,671,9618.88%直接持股12,162,9932.47%
间接持股注16,658,6943.39%间接持股注16,658,6943.39%
合计60,330,65512.26%合计28,821,6875.86%
晋创投资直接持股40,000,0008.13%直接持股71,508,96814.53%

公司名称: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52号立人科技园A座六层法定代表人:郭家学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94261846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科学仪器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中药中医药、西药麻醉药、保健食品、饮料、计生用品、医疗器械、体育用品的研究、开发(以上不含销售)、中药材种植(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高科技企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由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证项目)经营期限:长期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52号股权结构:郭家学先生持股72.74%、张斌先生持股18.42%、王玲女士持股8.84%,其中郭家学先生与王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张斌先生为兄弟关系。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17层法定代表人:刘兆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JWCBH0U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7年12月28日至长期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17层

股权结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晋创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三、权益变动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调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金额

东盛集团、郭家学、张斌、王玲、华丽芳(以下统称“被告”)欠晋创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407,390,700.36元。

2、债务清偿方式

由东盛集团将其持有的广誉远18,187,085股股票直接过户抵偿给晋创投资,用于清偿欠付晋创投资的债务。

抵债股票价格双方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则的规定,协商一致确定为22.4元/股。

3、债务履行期限

东盛集团应于约定的时间内配合晋创投资完成过户登记工作。

4、违约责任

如由于被告不按期主动配合晋创投资按照《调解协议书》约定时间办理过户登记,致使无法完成过户登记,晋创投资有权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将18,187,085股股票直接强制划转至晋创投资账户。晋创投资由此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应当由各被告承担。

5、生效

《调解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有权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二)《执行和解协议书》及《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执行和解协议书》

(1)欠款金额

东盛集团、郭家学、张斌、王玲、华丽芳(以下统称“被申请人”)欠晋创投资的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为231,800,757.00元。

(2)清偿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由东盛集团将其质押给晋创投资的广誉远13,321,883股股票直接过户抵偿给晋创投资,用于清偿被申请人所欠晋创投资的上述债务。

各方一致同意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约定抵债股票价格17.4元/股,不低于

《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

(3)债务履行期限

东盛集团应于约定的时间内,全力配合晋创投资完成上述抵债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

(4)违约责任

① 被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清偿本案全部债务,如由于被申请人违约导致《执行和解协议书》无法履行,致使晋创投资债权全部或部分无法实现,晋创投资有权采取任何方式追究各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至被申请人履行完毕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全部还款责任为止,且晋创投资向各被申请人主张债权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由此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应当由被申请人承担。

② 如由于抵偿股票之上新设任何现实或潜在的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权利或权益限制,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抵偿股票无法完成过户的,各方同意继续按照2019年11月27日签署的《对公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违约计算办法,由被申请人向晋创投资支付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全部本息及相关费用金额。

(5)生效

《执行和解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有权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2、《质押证券处置协议》

(1)质押证券相关情况

质权人: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出质人: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公司: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股票数量:2460万股

质押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质押登记编号:ZYD192272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2)质押证券处置过户原因

① 因东盛集团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故以质押股票中的13,321,883股过户至晋创投资名下,以抵偿其债务。

② 东盛集团依据《质押证券处置协议》向晋创投资过户的质押股票折价总额以未履行债务金额231,800,757.00元为上限。

(3)质押证券处置价格

经双方协商一致,质押证券处置价格不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确定为17.40元/股。

(4)生效

《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经东盛集团、晋创投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成立,经有权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安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控制权转移

(1)根据《调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以及《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约定,股权转让纠纷涉及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晋创投资名下后,晋创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58,187,0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3%;在此基础上,债权抵债涉及的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晋创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71,508,96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53%。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晋创投资即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盛集团或郭家学不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双方确认,自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除配合晋创投资完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及经营权移交外,非经晋创投资同意或本安排另有约定,东盛集团、郭家学先生及其关联方不再参与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2、公司治理

(1)上市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董事3名。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晋创投资有权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晋创投资提名的董事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东盛集团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

(2)上市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职工监事1名。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晋创投资有权提名2名非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晋创投资有权委派并对上市公司现有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3、违约责任

(1)本安排成立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安排项下之

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前述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股份过户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以及本安排所约定的违约赔偿金等。支付赔偿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安排或依本安排约定解除本安排的权利。

4、生效

本安排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后,与《调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书》及《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一同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若本次股份过户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东盛集团变更为晋创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由郭家学先生变更为山西省国资委,晋创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本次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调解尚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尚需经晋创投资董事会及有权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相关手续。若有关各方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晋创投资将就本次抵债事宜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方式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报刊披露的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调解协议书》;

2、《执行和解协议书》;

3、《质押证券处置协议》;

4、《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安排》;

5、晋创投资出具的《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东盛集团出具的《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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