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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园城: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000422号),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因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园城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截止本审计报告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园城黄金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酒水业务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2023年开展酒水饮料贸易业务,并将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项目进行了调整,酒水贸易业务形成的利润计入资本公积。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函证、访谈、实物盘点、核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仍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酒水饮料贸易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以及商业合理性。

(三)煤炭及建材贸易业务收入按总额法或净额法判断的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9所述,园城黄金公司2023年实现煤炭及建材贸易业务收入194,653,935.62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99.64%。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函证、访谈、核查并查验原始单据(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合同、发票、结算单、质检报告、货权转移单)等审计程序。我们发现部分贸易业务的采购与销售的合同签订时间、结算数量、结算价格差异较小或较为接近。

结合其他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对瞬时性特征的贸易业务其商业实质性存在不同的判断和理解。因煤炭和建材贸易收入占园城黄金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重大,其收入按总额法或净额法不同的判断结果对园城黄金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及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对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正文相关内容。

特此说明。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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