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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群女士、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董事顾浩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吴群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协助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工作组对主任委员负责。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在内的重要

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将相关决议情况提交董事会,上述议程符合相关法律及制度要求。各位委员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快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主审会计师汇报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出具审计报告。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5.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内部审计相关制度以及专项审计报告等,及时督促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开

展工作,强化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2022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合法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及时听取管理层、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配合

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对年审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审计进展情况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内容,请各位董事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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