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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中国海防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8月17日完成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群女士、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董事顾浩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吴群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协助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工作组对主任委员负责。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对

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在内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将相关决议情况提交董事会,上述议程符合相关法律及制度要求。各位委员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针对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快报数据),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管理层提出了年报审计应关注的风险点。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主要是在年审会计师出具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主审会计师汇报2020年度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出具审计报告。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

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其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积极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合法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在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年审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审计进展情况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了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多次沟通和讨论,提出了年度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和风险点,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的审阅,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了职责。

(六)审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秉承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重点关注财务报告披露内容、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以上内容,请各位董事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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