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有关会议,依法独立履行监督、检查、审议等职责,认真检查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等工作,严格监督公司治理和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题 | 表决结果 |
1 | 2021年 4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通过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通过 |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通过 | |||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通过 | |||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通过 | |||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1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通过 |
及正文》的议案 | ||||
2 | 2021年 6月8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产品购销原则协议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服务提供原则协议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资产租赁原则协议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通过 | |||
3 | 2021年 6月29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
4 | 2021年 8月26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5 | 2021年 9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6 | 2021年 10月28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通过 | |||
7 | 2021年 11月23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 |
8 | 2021年 12月31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部分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均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保证了监事会及监事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各位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
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莘国梁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2021年11月,公司完成监事补选工作,选举徐万旭先生为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出席、列席了公司 2021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阅了相应会议材料,对会议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全年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进行,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了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和层面,切实保障了公司规范稳健运营。公司目前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充分执行和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实际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切实落实监督职能,强化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募投项目、内控执行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更好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形势下,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注重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