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阅 报 告
众环阅字(2023)32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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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报告 |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3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4 |
备考合并利润表
收益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限公司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z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损失以
“J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敝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J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_
n
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J号填列〉
(一〉镣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J号填列}{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l、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J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J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U)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兹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I)权益法下可转锁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量分类it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倍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m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t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
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益总额
法定代蜻钳工作负
2023军1·3月
附注
六、36
六、36
六、
六、38
六、
六、40
六、41
六、41
六、41
六、42
六、
六、43
六、44
六、45
六、46
六、47
六、48
六、49
本报告
2023年1-3月
2,0叨,860,。50.62
2,060,“0,050.62
1,625,800,298.创
,拢。,674,088.40
72,9,733.65
,,323.29
103,70玩1.22
58,385,9.04
63,2,530.57
9,346,492.83
9,460,723.52
8,437,214.55
8,437,214.55
46,398.83
·9,546,809.09
3,7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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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493.51
创2,4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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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45,661.53
321,747,912.59
321,747,912.59
317,105,974.28
4,1,938.31
321,747,912.59317,105,974.28
4,641,938.31
金额单位g人民币元
2022竿1-12月
8,979,732,9.2’
6,979, 732,229.29
8, 187,810,9.63
5, 131,323,8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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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56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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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55,683.49
28,776, 191.65
28,320,708.88
162川4.06
-51,624,526.37
8,276,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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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9, 115.81
42,302,6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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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0,569.42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 页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2023年1-3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原名为“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3年3月经辽宁省体改委批准,并采用社会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1996年9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37号”文件和“证监发字[1996]238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其中:对社会公开发行1,852.76万股,内部职工股中的147.24万股占用发行额度一并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987.76万股。
1996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公司根据1997年5月7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派送红股6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的分配方案。实施方案后总股本为15,975.52万股,并重新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注册。
2006年7月,公司与原第一大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部分负债与沈煤集团持有的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该重大资产置换方案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53号)审核通过,并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资产置换已于 2006年12月31日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40号《关于核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沈煤集团发行546,694,237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公司)发行145,241,948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天投资)发行96,798,445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瑞投资)发行48,399,222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强投资)发行48,399,22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885,533,074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
2015年12月3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64,4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3,792,468.78元(其中: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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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45,995.14元、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9,999,995.83元、华宝信托有限公司199,999,999.89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6,999,994.51元、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158,498.95元、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44,999,995.66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787,993.87元、刘晖199,999,999.89元、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9,999,995.04元)。至此,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0,879,312股。2016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公司以1.00元人民币的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未达盈利预测数补偿合计9,470,377股,其中回购注销沈煤集团所持公司5,847,011股、回购注销中国信达所持公司1,553,142股、回购注销锦天投资所持公司1,035,112股、回购注销锦瑞投资所持公司517,556股、回购注销锦强投资所持公司517,556股。2020 年 2 月 8 日,沈煤集团于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投资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沈煤集团持有的97,229,797股公司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辽宁能源投资集团,占公司股份的7.35%。2020年3月6日,沈煤集团持有的97,229,797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辽宁能源投资集团账户。2020年3月9日,沈煤集团与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控股集团”)签署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辽宁能源控股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沈煤集团持有的3.18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24.05%。2020年4月29日,沈煤集团持有的3.18亿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辽宁能源控股集团账户。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辽宁能源控股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4.05%的股份,通过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持有7.35%的股份,合计持有31.41%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更名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0号2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郭洪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759560XG。
2、所处行业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所属行业为煤炭采选业;电力、蒸汽、热力的生产和供应行业。
3、经营范围
本集团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是:能源投资开发;煤炭及伴生资源开采与生产;原煤洗选加工与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与销售;城市集中供热、供汽;供热、供汽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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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煤气层开发利用;余热综合利用;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物流运输服务;循环水工程开发综合利用;股权投资;投资运营;高效节能环保项目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智能化系统运营与服务;技术、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产品
本集团主要产品是煤炭、电力、热力。
5、本公司的母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1、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22年1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华夏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胜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翰持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塬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中燃富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或“标的公司”)100%股份(以下统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84 元/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金开评报字〔2022〕第092号),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清能集团之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81,742.85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各方协商作价。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不包括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在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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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2、拟购入资产基本情况
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于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6MA105BB06H,法定代表人为李海峰,总部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注册资本为137845.6046万元人民币。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清洁能源设备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维修、租赁;燃气轮机技术开发、安装、销售、维护;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电力管网、场站设施建设、运营;热力、电力制造、销售;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集团纳入备考合并的子公司范围的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范围的变更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为本次资产重组之目的,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1-3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公司于本备考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2年1月1日)起控制清能集团,并按照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编制,即假设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清能集团100%股份并持续经营。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集团2022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本集团 2023 年1-3月财务报表以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清能集团2022年、2023年1-3月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3、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收购清能集团100%股权产生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
4、因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股份及所募集资金,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不予考虑。
5、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仅为上述“一、公司基本情况”中所述的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之参考目的编制,仅供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之用,不做其他用途。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而言重要的信息,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未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每股收益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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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率以及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6、为简化处理,本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除上述特定事项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交易有关各方可能须在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就交易中的具体环节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补充协议。因此,最终经批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实际生效执行的交易协议,都可能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本公司及本集团相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予以反映。
三、 遵循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的声明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在此编制基础上的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1-3月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从事煤炭开采、洗选经营;电力、热力、蒸汽的生产销售;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安全费、维简费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7“收入”、 32、“安全费与维简费”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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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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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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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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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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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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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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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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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10、 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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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 承兑人或议付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金融机构。 |
组合2-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3-非关联方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承兑人为非关联方。 |
②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本组合为未超过正常回收期的应收售电、售热、售汽款。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外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外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组合4-应收电网公司组合 | 清能集团应收电网公司的应收账款 |
组合5-内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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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备用金、保证金等 | 本组合为备用金、保证金、抵押金、垫付医疗赔款、待抵扣税金、代扣代缴款项等。 |
组合3-外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组合4-内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④长期应收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本集团长期应收款均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1、 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及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发电燃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材料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核算,对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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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4、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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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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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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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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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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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9-50 | 3-5 | 1.90-10.78 |
矿井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5 | 3-5 | 2.11-19.40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20 | 3-5 | 4.75-48.50 |
变电配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2 | 5 | 4.32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 | 3.17-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5 | 3-5 | 3.80-24.2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3-5 | 7.92-32.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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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31“租赁”。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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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费、补偿款、改造工程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2、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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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4、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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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31“租赁”。
26、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7、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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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考虑下列迹象:
(1)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3)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4)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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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电力、蒸汽销售收入
火电及蒸汽销售收入: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的上网电量、蒸汽量,按照交易习惯,每月与客户进行即时结算,经与客户核实后的产品数量和价格等,本集团依据确认单开具正式的发票与客户结算,此时客户已取得与商品有关的控制权,予以确认收入。风电及光伏电力销售收入:
集中式电站项目收入确认系根据购售电合同约定将电力输送至国家电网指定线路,每月月底按照电力公司提供的电费结算单确认抄表电量,结算电价一是根据国家关于上网电价标杆电价(指导价)的政策要求、辽宁省发改委或省物价局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及与电网公司签署合同确定;二是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参考国家及辽宁省关于标杆电价(指导价)政策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确认。除平价上网电站外,其余电站电价包含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② 供暖收入
本集团供暖收入按照实际供暖面积,同时根据辽阳市物价局批准的供暖价格确认。居民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6元;非居民供暖每建筑平方米32元。幼儿园(所)、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公办中小学校供暖价格,按居民供暖价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非营业性医院和除公办中小学以外的学校等其他公共建筑 供暖价格,均按非非居民供暖价格执行。本集团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核算期。本集团按供暖期(本年11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分摊确认本年取暖费收入。
③煤炭销售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煤炭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销售价格、交货方式和时点等信息,在将商品煤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采取铁路运输的煤炭销售,约定车板交货,货物到达购货方指定地点或到货火车站时,本集团确认相关煤炭收入。
采取陆路运输的煤炭销售,购货方自提的,以购货方提货的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委托本集团承运的,约定车板交货,货物到达购货方指定地点或到货火车站时,本集团确认相关煤炭收入。
采取水路运输的煤炭销售,以装船港商检报告确认数量质量,装船即确认相关煤炭收入。
④供暖工程收入
本集团供暖工程收入根据开发单位实际开发的小区二级管网与本集团供暖一级管网接通,并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正式供暖时确认相关收入,临时供暖不确认收入。
⑤成油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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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收入。
⑥代理收入
本公司为代理人,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法)的金额确认收入
28、 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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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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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① 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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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本期仅发生经营租赁业务。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安全费与维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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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本集团使用提取的安全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集团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的规定,本集团从2004年6月份开始提取生产安全费和维简费,计提标准分别为8元/吨、8.7元/吨。
(2)经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关于转发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财企[2012]398号文件》的通知批准,本集团辽宁省矿区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文件的规定自2012年起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变更为30元/吨。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的规定,本集团之二级子公司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从2007年10月份开始提取生产安全费和维简费,计提标准分别为5元/吨、9.5元/吨。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文件的规定,本集团之二级子公司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1月起生产安全费计提标准变更为15元/吨。
(4)自2022年11月21日起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标准计提安全费。
①本集团各矿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
②本集团各电力生产企业按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提取标准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33、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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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解释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1-3月财务报表中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8,285,623.96 | 84,740,186.50 | 313,025,810.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503,182.50 | 84,740,186.50 | 234,243,369.00 |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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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2)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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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 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塌陷复垦费用、矿山弃置费用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10)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如有重大事项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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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除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际执行税率为2.5%以外,集团内其他公司税率均为25%。 |
资源税 | 沈阳地区:按原煤销售额3%计算,按洗选煤销售额2%计算;内蒙地区按原煤销售额扣除铁路运费后10%计算。 |
注①:根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五十六号)中的《辽宁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2020年9月1日起沈阳地区资源税原煤按销售额3%计算,洗选煤按销售额2%计算。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9〕73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由9%提高到10%,调整期限自2019年10月1起执行。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号)等规定,本集团下属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实际所得税率为
2.5%
)。
(
)根据《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
第
号)
,对“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的供热企业,自2019年
月
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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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
第
号),对“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的供热企业,自2019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子公司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原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
月
日颁布的《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
2015年
月
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5)子公司彰武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即: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以及太阳能光伏发电新建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彰武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取得营业收入,减半征收期限为2020年-2022年。
(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1号)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辽宁天力风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7)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辽宁天力风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8)子公司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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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22年12月31日,“期末”指2023年3月31日,“本期”指2023年度1-3月,“上年”指2022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48,255.37 | 46,629.57 |
银行存款 | 2,300,498,743.66 | 2,447,883,583.99 |
其他货币资金 | 1,311,983,610.68 | 1,231,376,947.26 |
合 计 | 3,612,530,609.71 | 3,679,307,160.82 |
注:①2023年3月31日,本集团使用权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35,798,907.17元,详见附注
六、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②其他货币资金1,311,983,610.68元为保证金存款。
2、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1,492,943,762.59 | 1,478,562,919.97 |
商业承兑汇票 | ||
小 计 | 1,492,943,762.59 | 1,478,562,919.97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1,492,943,762.59 | 1,478,562,919.97 |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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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9,833,000.00 |
合 计 | 219,833,000.00 |
(3)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 | 2023年3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3,711,324.99 | 182,920,000.00 |
合 计 | 83,711,324.99 | 182,920,00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2023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92,943,762.59 | 100.00 | 1,492,943,762.5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92,943,762.59 | 100.00 | 1,492,943,762.59 | ||
合 计 | 1,492,943,762.59 | 100.00 | 1,492,943,762.59 |
(续)
类 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78,562,919.97 | 100.00 | 1,478,562,919.9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78,562,919.97 | 100.00 | 1,478,562,919.97 | ||
合 计 | 1,478,562,919.97 | 100.00 | 1,478,562,919.97 |
① 组合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92,943,762.59 | ||
合 计 | 1,492,943,76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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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3年3月3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656,103,925.62 |
1-2年(含2年) | 155,819,381.39 |
2-3年(含3年) | 197,349,022.30 |
3-4年(含4年) | 45,670,839.85 |
4-5年(含5年) | 87,571,162.67 |
5年以上 | 197,221,985.92 |
小 计 | 1,339,736,317.75 |
减:坏账准备 | 317,791,856.66 |
合 计 | 1,021,944,461.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2023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7,420,077.31 | 19.22 | 238,966,424.15 | 92.83 | 18,453,653.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82,316,240.44 | 80.78 | 78,825,432.51 | 7.28 | 1,003,490,807.9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84,335,299.37 | 21.22 | 42,155,936.82 | 14.83 | 242,179,362.55 |
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104,381,498.38 | 7.79 | 104,381,498.38 | ||
外部关联方 | 305,851,019.65 | 22.83 | 36,669,495.69 | 11.99 | 269,181,523.96 |
应收电网公司组合 | 387,748,423.04 | 28.94 | 387,748,423.04 | ||
合 计 | 1,339,736,317.75 | 100.00 | 317,791,856.66 | 1,021,944,461.09 |
(续)
类 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4 页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7,520,077.31 | 20.96 | 239,066,424.15 | 92.83 | 18,453,653.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71,010,066.43 | 79.04 | 70,118,107.29 | 7.22 | 900,891,959.1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9,343,002.29 | 18.67 | 33,253,445.65 | 14.50 | 196,089,556.64 |
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106,202,944.54 | 8.64 | 106,202,944.54 | ||
外部关联方 | 283,012,989.20 | 23.04 | 36,864,661.64 | 13.03 | 246,148,327.56 |
应收电网公司组合 | 352,451,130.40 | 28.69 | 352,451,130.40 | ||
合 计 | 1,228,530,143.74 | 100.00 | 309,184,531.44 | 919,345,612.30 |
① 2023年3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 2023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黑龙江龙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811,644.34 | 25,811,644.34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抚顺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649,280.73 | 2,649,280.73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呼伦贝尔市龙腾煤炭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 5,383,959.60 | 5,383,959.6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1,625,844.21 | 1,625,844.21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 4,383,489.41 | 4,383,489.41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 10,141,375.64 | 10,141,375.64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珲春矿业(集团)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38,526,495.00 | 38,526,495.0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鹤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 | 36,907,306.33 | 18,453,653.17 | 50.00 | 款项无法全收回 |
辽阳欧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527,374.50 | 20,527,374.5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辽阳恒信实业有限公司 | 1,450,482.59 | 1,450,482.59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辽阳方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7,561,701.00 | 7,561,701.0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辽阳浩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80,162.29 | 3,180,162.29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辽宁华储能源有限公司 | 5,019,154.90 | 5,019,154.9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英国碳资源管理公司 | 8,382,074.85 | 8,382,074.85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合 计 | 257,420,077.31 | 238,966,424.15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5 页
②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02,211,586.64 | 2,693,751.33 | 1.36 |
1年至2年(含2年) | 9,258,406.86 | 765,670.24 | 8.27 |
2年至3年(含3年) | 29,185,075.53 | 4,494,501.62 | 15.40 |
3年至4年(含4年) | 9,663,145.02 | 2,100,767.74 | 21.74 |
4年至5年(含5年) | 14,580,208.73 | 12,664,369.30 | 86.86 |
5年以上 | 19,436,876.59 | 19,436,876.59 | 100.00 |
合 计 | 284,335,299.37 | 42,155,936.82 |
③ 组合中,按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回收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 | 104,381,498.38 |
④ 组合中,按应收电网公司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电网公司款项组合计 | 387,748,423.04 |
注1:本集团应收电网公司款项组合,主要为清能集团经营风电及光电业务的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款由省级电网申请,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批后通过电网公司发放,回收时间依赖国家财政拨款进度。经判断此部分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较低,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2023年3月31日,应收电网公司组合中应收标杆电费22,619,687.88元,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365,128,735.16 元。
注2:应收电网公司款项中有1.9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被质押用于清能集团的子公司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从银行取得长期借款。
⑤ 组合中,按外部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6 页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外部关联方组合 | 305,851,019.65 | 36,669,495.69 | 11.99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3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118,107.29 | 8,707,325.22 | 78,825,432.51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9,066,424.15 | 100,000.00 | 238,966,424.15 | |||
合 计 | 309,184,531.44 | 8,707,325.22 | 100,000.00 | 317,791,856.66 |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抚顺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银行存款 |
合 计 | 100,000.0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934,670,582.8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9.7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39,851,615.62元。
4、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2,635,115.67 | 92.62 | 77,169,281.54 | 96.31 |
1-2年(含2年) | 2,945,577.87 | 4.36 | 885,020.25 | 1.10 |
2-3年(含3年) | 371,817.79 | 0.55 | 407,794.53 | 0.51 |
3年以上 | 1,670,597.66 | 2.47 | 1,663,703.53 | 2.08 |
合 计 | 67,623,108.99 | 100.00 | 80,125,799.85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53,760,338.74元,占预付账款期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7 页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9.50%。
5、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收股利 | 23,323,709.64 | 23,323,709.64 |
其他应收款 | 54,304,964.04 | 34,936,626.85 |
合 计 | 77,628,673.68 | 58,260,336.49 |
(1)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3,323,709.64 | 23,323,709.64 |
小 计 | 23,323,709.64 | 23,323,709.64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23,323,709.64 | 23,323,709.64 |
(2)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3年3月3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47,787,417.94 |
1-2年(含2年) | 8,079,135.78 |
2-3年(含3年) | 1,271,864.04 |
3-4年(含4年) | 3,521,021.17 |
4-5年(含5年) | 6,459,688.97 |
5年以上 | 151,627,700.65 |
小 计 | 218,746,828.55 |
减:坏账准备 | 164,441,864.51 |
合 计 | 54,304,964.04 |
②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往来款 | 161,848,247.49 | 164,899,032.62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8 页
款项性质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垫运费 | 20,221,848.79 | 14,734,336.69 |
代扣代缴款项 | 11,596,471.34 | 6,471,423.30 |
备用金 | 6,905,344.65 | 3,870,830.11 |
应收退税款 | 4,888,319.07 | 5,184,197.58 |
保证金 | 12,015,135.72 | 2,008,433.53 |
水电费 | 270,767.86 | 270,767.86 |
其他 | 1,000,693.63 | 999,985.80 |
小 计 | 218,746,828.55 | 198,439,007.49 |
减:坏账准备 | 164,441,864.51 | 163,502,380.64 |
合 计 | 54,304,964.04 | 34,936,626.85 |
③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738,729.27 | 107,763,651.37 | 163,502,380.6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39,483.87 | 939,483.8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56,678,213.14 | 107,763,651.37 | 164,441,864.51 |
④ 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49 页
类 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3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107,763,651.37 | 107,763,651.37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55,738,729.27 | 939,483.87 | 56,678,213.14 | |||
合 计 | 163,502,380.64 | 939,483.87 | 164,441,864.51 |
⑤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3年3月31日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2023年3月31日坏账准备余额 |
左云县晶峰精煤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2,694,682.24 | 5年以上 | 28.66 | 62,694,682.24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4,660,000.00 | 3-5年 | 6.70 | 13,260,000.00 |
突泉县莲花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0,770,000.00 | 5年以上 | 4.92 | 10,770,000.00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189,779.08 | 5年以上 | 4.66 | 10,189,779.08 |
沈阳康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4.57 | |
合 计 | 108,314,461.32 | 49.51 | 96,914,461.32 |
⑥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 |
朝阳市国税直属分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50% | 2,262,638.74 | 1年以内 | 2023年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50% | 1,946,241.22 | 1年以内 | 2023年 |
辽宁省昌图县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50% | 679,439.11 | 1年以内 | 2023年 |
合 计 | 4,888,319.07 |
注:上述款项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12日颁布的《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确认的。
6、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50 页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494,539.85 | 11,889,812.50 | 49,604,727.35 |
库存商品 | 12,331,807.07 | 860,099.42 | 11,471,707.65 |
发电燃料 | 80,674,553.29 | 16,445,109.31 | 64,229,443.98 |
合 计 | 154,500,900.21 | 29,195,021.23 | 125,305,878.98 |
(续)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4,572,468.42 | 12,049,812.50 | 42,522,655.92 |
库存商品 | 17,057,544.98 | 2,637,091.02 | 14,420,453.96 |
发电燃料 | 109,258,883.46 | 21,226,541.85 | 88,032,341.61 |
委托加工物资 | 352,416.81 | 352,416.81 | |
合 计 | 181,241,313.67 | 35,913,445.37 | 145,327,868.30 |
(2)存货跌价准备
类 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3年3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049,812.50 | 160,000.00 | 11,889,812.50 | |||
库存商品 | 2,637,091.02 | 43,724.52 | 1,820,716.12 | 860,099.42 | ||
发电燃料 | 21,226,541.85 | 4,781,432.54 | 16,445,109.31 | |||
合 计 | 35,913,445.37 | 43,724.52 | 6,762,148.66 | 29,195,021.23 |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96,772.50 | 96,772.50 |
合 计 | 96,772.50 | 96,772.50 |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51 页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待抵扣进项税 | 110,067,172.49 | 91,233,127.27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18,829,507.81 | 12,175,763.98 |
预缴税金 | 1,555,526.56 | 3,860,656.69 |
待认证进项税 | 9,874.15 | 26,429.45 |
其他 | 436,166.34 | 230,762.29 |
合 计 | 130,898,247.35 | 107,526,739.68 |
9、 长期应收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租赁应收保证金-原值 | 15,891,772.50 | 15,891,772.50 | 15,891,772.50 | 15,891,772.50 | |||
租赁应收保证金-未实现融资收益 | -3,168,196.86 | -3,168,196.86 | -3,302,556.86 | -3,302,556.86 | 4.6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96,772.50 | 96,772.50 | 96,772.50 | 96,772.50 | |||
合 计 | 12,626,803.14 | 12,626,803.14 | 12,492,443.14 | 12,492,443.14 |
10、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327,338,109.67 | 327,338,109.67 | 318,838,306.84 | 318,838,306.84 | ||
合 计 | 327,338,109.67 | 327,338,109.67 | 318,838,306.84 | 318,838,30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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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3年3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734,751.13 | -150,125.12 | 22,584,626.01 | ||||||||
红阳瑞能碳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3,326.50 | -329,978.11 | 203,348.39 | ||||||||
辽宁红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75.95 | -405.34 | 36,070.61 | ||||||||
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98,840,997.26 | 7,387,535.43 | 206,228,532.69 | ||||||||
朝阳辽能兴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573,941.19 | 29,330.59 | 10,603,271.78 | ||||||||
辽宁荟源光伏有限公司 | 45,079,193.10 | 219,989.64 | 62,588.28 | 45,361,771.02 | |||||||
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001,588.95 | 368,665.54 | 22,370,254.49 | ||||||||
大连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859,468.85 | 600,939.70 | 11,460,408.55 | ||||||||
法库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178,563.91 | 311,262.22 | 8,489,826.13 | ||||||||
合 计 | 318,838,306.84 | 8,437,214.55 | 62,588.28 | 327,338,109.67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53 页
1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5,099.83 | 508,701.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555,099.83 | 508,701.00 |
合 计 | 555,099.83 | 508,701.00 |
12、 固定资产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7,486,873,174.37 | 7,566,667,125.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7,486,873,174.37 | 7,566,667,125.10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54 页
① 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矿井建筑物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变电配电设备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上年末余额 | 3,822,538,730.80 | 2,509,895,163.56 | 4,834,357,883.44 | 3,094,870,991.13 | 3,812,406,424.88 | 261,781,994.69 | 591,298,264.87 | 18,927,149,453.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2 | 28,955,184.35 | 1,166,046.86 | 66,978,941.61 | 9,428,248.72 | 7,092,041.88 | 113,620,463.40 | |
(1)购置 | -0.02 | 27,953,387.67 | 1,166,046.86 | 394,576.98 | 9,428,248.72 | 7,092,041.88 | 46,034,302.0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01,796.68 | 66,584,364.63 | 67,586,161.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822,538,730.78 | 2,509,895,163.56 | 4,863,313,067.79 | 3,096,037,037.99 | 3,879,385,366.49 | 271,210,243.41 | 598,390,306.75 | 19,040,769,916.77 |
二、累计折旧 | ||||||||
1.上年末余额 | 1,923,403,924.57 | 1,452,888,878.53 | 3,789,774,658.47 | 1,596,882,073.34 | 1,731,310,440.86 | 187,197,653.40 | 524,284,292.43 | 11,205,741,921.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27,626.08 | 18,513,824.22 | 61,446,789.69 | 35,040,011.74 | 39,908,300.09 | 3,311,120.23 | 7,866,742.08 | 193,414,414.13 |
(1)计提 | 27,327,626.08 | 18,513,824.22 | 61,446,789.69 | 35,040,011.74 | 39,908,300.09 | 3,311,120.23 | 7,866,742.08 | 193,414,414.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50,731,550.65 | 1,471,402,702.75 | 3,851,221,448.16 | 1,631,922,085.08 | 1,771,218,740.95 | 190,508,773.63 | 532,151,034.51 | 11,399,156,335.73 |
三、减值准备 | ||||||||
1.上年末余额 | 7,407,489.07 | 8,965,828.72 | 138,060,605.43 | 306,483.45 | 154,740,406.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55 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矿井建筑物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变电配电设备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407,489.07 | 8,965,828.72 | 138,060,605.43 | 306,483.45 | 154,740,406.6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64,399,691.06 | 1,038,492,460.81 | 1,003,125,790.91 | 1,464,114,952.91 | 1,970,106,020.11 | 80,394,986.33 | 66,239,272.24 | 7,486,873,174.37 |
2.上年末账面价值 | 1,891,727,317.16 | 1,057,006,285.03 | 1,035,617,396.25 | 1,497,988,917.79 | 1,943,035,378.59 | 74,277,857.84 | 67,013,972.44 | 7,566,667,125.10 |
②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2,047,897.82 | 34,539,668.61 | 7,407,489.07 | 100,740.14 | |
煤炭生产相关设备 | 48,042,298.05 | 38,031,672.45 | 8,965,828.72 | 1,044,796.88 |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22,657,514.00 | 10,141,722.28 | 12,515,791.72 | ||
运输设备 | 2,830,650.33 | 2,439,247.35 | 306,483.45 | 84,919.53 | |
其他设备 | 1,104,355.10 | 1,072,358.96 | 31,996.14 | ||
合 计 | 116,682,715.30 | 86,224,669.65 | 29,195,592.96 | 1,262,452.69 |
③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房屋 | 62,772,478.79 | 正在申请办理中,暂未办妥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房屋 | 74,616,431.21 | 正在申请办理中,暂未办妥 |
合 计 | 137,388,9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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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开原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关停的9台风机情况
清能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原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尚未就开原业民风电场(49.5MW)工程项目中的9台风力发电机组相关用地取得土地权属证书,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关停9台占地基本农田的风机账面原值123,641,552.21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8,610,357.07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155,871.33元,净值30,875,323.81元。
13、 在建工程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554,848,431.20 | 338,807,932.92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554,848,431.20 | 338,807,932.92 |
① 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穹顶仓皮带长廊工程 | 9,334,606.21 | 9,334,606.21 | 9,334,606.21 | 9,334,606.21 | ||
浓缩机安拆工程 | 528,198.04 | 528,198.04 | ||||
渣浆泵安拆工程 | 301,099.53 | 301,099.53 | ||||
浮选机安拆工程 | 172,499.11 | 172,499.11 | ||||
工业广场路面硬化项目 | 2,618,912.81 | 2,618,912.81 | 2,618,912.81 | 2,618,912.81 | ||
洗煤副产品外运道路硬化 | 1,847,497.18 | 1,847,497.18 | 1,847,497.18 | 1,847,49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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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世纪华扬红阳三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 2,878,265.53 | 2,878,265.53 | 575,722.16 | 575,722.16 | ||
#1汽轮机通流改造 | 13,274,336.28 | 13,274,336.28 | 13,274,336.28 | 13,274,336.28 | ||
#1锅炉水冷屏及中温过热器I管屏工程 | 6,899,115.05 | 6,899,115.05 | 6,899,115.05 | 6,899,115.05 | ||
智能化一期平台建设项目 | 4,880,100.00 | 4,880,100.00 | 4,880,100.00 | 4,880,100.00 | ||
辽能义成功50MW风力发电项目 | 22,291,079.00 | 22,291,079.00 | 88,773,746.73 | 88,773,746.73 | ||
辽能南票200MW风力发电项目 | 126,670,655.18 | 126,670,655.18 | 83,310,940.45 | 83,310,940.45 | ||
辽能康平300MW风力发电项目 | 309,083,880.98 | 309,083,880.98 | 72,965,629.19 | 72,965,629.19 | ||
海城市镇村通燃气管道 | 46,489,539.37 | 3,663,544.70 | 42,825,994.67 | 46,459,868.41 | 3,663,544.70 | 42,796,323.71 |
北镇市镇村通燃气管道 | 6,091,133.87 | 6,091,133.87 | 6,082,435.35 | 6,082,435.35 | ||
昌图综合楼前期设计费 | 42,452.83 | 42,452.83 | 42,452.83 | 42,452.83 | ||
昌图风电场二期工程前期费 | 1,188,866.50 | 1,188,866.50 | 1,188,866.50 | 1,188,866.50 | ||
开原风电场二期项目前期费 | 128,736.80 | 128,736.80 | 128,736.80 | 128,736.80 | ||
浑南基地项目 | 6,110,401.61 | 6,110,401.61 | 4,404,318.29 | 4,404,318.29 | ||
合 计 | 559,829,579.20 | 4,981,148.00 | 554,848,431.20 | 343,789,080.92 | 4,981,148.00 | 338,807,93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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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2023年3月31日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穹顶仓皮带长廊工程 | 1,143.91 | 9,334,606.21 | 9,334,606.21 | 81.60 | 95 | 自筹 | ||||||
世纪华扬红阳三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 710.00 | 575,722.16 | 2,302,543.37 | 2,878,265.53 | 40.54 | 40 | 自筹 | |||||
#1锅炉水冷屏及 中温过热器I管屏工程 | 1,400.00 | 6,899,115.05 | 6,899,115.05 | 49.28 | 56 | 自筹 | ||||||
#1汽轮机通流改造 | 5,000.00 | 13,274,336.28 | 13,274,336.28 | 26.55 | 30 | 自筹 | ||||||
智能化一期平台建设项目 | 813.35 | 4,880,100.00 | 4,880,100.00 | 60.00 | 60 | 自筹 | ||||||
辽能义成功50MW风力发电项目 | 34,000.00 | 88,773,746.73 | 101,696.90 | 66,584,364.63 | 22,291,079.00 | 78.36 | 78.36 | 6,514,025.00 | 银行贷款 | |||
辽能南票200MW风力发电项目 | 134,800.00 | 83,310,940.45 | 43,359,714.73 | 126,670,655.18 | 37.28 | 9.36 | 19,618,874.38 | 4,282,620.02 | 3.53-3.54 | 银行贷款 | ||
辽能康平300MW风力发电项目 | 181,400.00 | 72,965,629.19 | 236,118,251.79 | 309,083,880.98 | 40.64 | 17.04 | 18,453,036.67 | 4,747,638.93 | 3.53 | 银行贷款 | ||
海城市镇村通燃气管道 | 183,700.00 | 46,459,868.41 | 29,670.96 | 46,489,539.37 | 2.48 | 6 | 自筹 | |||||
北镇市镇村通燃气管道 | 18,300.00 | 6,082,435.35 | 8,698.52 | 6,091,133.87 | 3.32 | 1 | 自筹 | |||||
合 计 | —— | 332,556,499.83 | 281,920,576.27 | 66,584,364.63 | 547,892,711.47 | 44,585,936.05 | 9,030,258.95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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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发电及供热相关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上年末余额 | 53,884,813.82 | 4,440,384.33 | 123,096,180.71 | 11,716,669.07 | 193,138,047.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2,949.24 | 912,949.24 | |||
4.期末余额 | 52,971,864.58 | 4,440,384.33 | 123,096,180.71 | 11,716,669.07 | 192,225,098.69 |
二、累计折旧 | |||||
1.上年末余额 | 17,565,526.11 | 2,188,685.66 | 22,381,123.68 | 2,098,387.65 | 44,233,723.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3,956.90 | 279,501.63 | 2,797,640.46 | 123,367.24 | 5,554,466.23 |
(1)计提 | 2,353,956.90 | 279,501.63 | 2,797,640.46 | 123,367.24 | 5,554,466.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2,949.24 | 912,949.24 | |||
4.期末余额 | 19,006,533.77 | 2,468,187.29 | 25,178,764.14 | 2,221,754.89 | 48,875,240.09 |
三、减值准备 | |||||
1.上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965,330.81 | 1,972,197.04 | 97,917,416.57 | 9,494,914.18 | 143,349,858.60 |
2.上年末账面价值 | 36,319,287.71 | 2,251,698.67 | 100,715,057.03 | 9,618,281.42 | 148,904,324.83 |
15、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采矿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用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上年末余额 | 2,391,168,309.16 | 1,206,831,953.19 | 63,553,304.32 | 3,661,553,566.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722.77 | 227,722.77 | ||
(1)购置 | 227,722.77 | 227,722.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60 页
项 目 | 采矿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用软件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2,391,168,309.16 | 1,206,831,953.19 | 63,781,027.09 | 3,661,781,289.44 |
二、累计摊销 | ||||
1.上年末余额 | 959,323,019.29 | 278,580,602.83 | 44,991,305.68 | 1,282,894,927.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83,522.27 | 6,765,816.19 | 913,914.11 | 28,763,252.57 |
(1)计提 | 21,083,522.27 | 6,765,816.19 | 913,914.11 | 28,763,252.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80,406,541.56 | 285,346,419.02 | 45,905,219.79 | 1,311,658,180.37 |
三、减值准备 | ||||
1.上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10,761,767.60 | 921,485,534.17 | 17,875,807.30 | 2,350,123,109.07 |
2.上年末账面价值 | 1,431,845,289.87 | 928,251,350.36 | 18,561,998.64 | 2,378,658,638.87 |
(2)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剩余摊销期限 |
采矿权情况 | —— | ——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权 | 497,395,297.63 | 按照可采储量摊销 |
子公司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 266,465,158.24 | 按照可采储量摊销 |
子公司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 646,901,311.73 | 按照可采储量摊销 |
重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 —— | —— |
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16,254,000.77 | 393 |
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24,587,067.04 | 489 |
子公司鞍山市沈焦洗煤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161,779,529.52 | 456 |
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50,005,499.02 | 476 |
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91,575,876.77 | 448 |
子公司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 | 14,068,045.45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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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剩余摊销期限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378,359,395.03 | 459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15,528,679.69 | 545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9,544,843.96 | 522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11,179,681.06 | 473 |
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24,749,907.80 | 472 |
昌图镇泉头镇土地使用权 | 3,571,663.85 | 152 |
开原市业民镇土地使用权 | 5,522,836.15 | 112 |
朝阳市北二十家子镇、马场镇土地使用权 | 11,195,631.92 | 219 |
阜新市大五家子镇、红帽子镇土地使用权 | 20,870,977.99 | 198 |
葫芦岛市大窝铺村土地使用权 | 3,453,700.53 | 590 |
朝阳市黑水镇、义成功乡土地使用权 | 5,025,921.40 | 589 |
浑南区全运路33甲号土地使用权 | 46,203,398.89 | 559 |
海城市耿庄镇西耿村土地使用权 | 2,744,971.60 | 543 |
西官营镇丈梁子镇 | 8,246,940.26 | 81 |
前福兴地镇福兴地村 | 462,752.90 | 231 |
16、 商誉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3月31日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 | 2,318,751.09 | 2,318,751.09 | ||||
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1,126,727.88 | 51,126,727.88 | ||||
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8,586,050.00 | 18,586,050.00 | ||||
合 计 | 72,031,528.97 | 72,031,528.97 |
(1)主要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①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泰合”)成立于2009年9月。对阜新泰合的商誉资产形成于2012年6月。2012年6月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阜新泰合21%的股权,加上原来持有49%的股权,共持有70%股权,对阜新泰合形成非同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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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下合并。
②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万家”)成立于2011年6月,对协合万家的商誉资产形成于2012年6月。2012年6月,辽宁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协合万家25%的股权,加上原来持有45%的股权,共持有70%股权,对协合万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本集团将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不包括期初营运资金、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付息债务)确认为资产组,将商誉分摊至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基于持续经营假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主要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
商誉减值测试是按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的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集团管理层已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商誉相关的资产进行评估,结合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充分复核并重新测算:
①阜新泰合:
预计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的依据是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预计5年后的现金流与第5年的现金流相近。在2023年3月31日相关资产组(含商誉)的可收回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②协合万家
预计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的依据是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预计5年后的现金流与第5年的现金流相近。在2023年3月31日相关资产组(含商誉)的可收回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17、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2023年3月31日 |
一户一阀改造工程 | 18,107,771.87 | 962,352.21 | 17,145,4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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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2023年3月31日 |
牧场补偿款 | 4,178,872.19 | 245,131.32 | 335,519.69 | 4,088,483.82 | |
蒙西煤业快装线征地补偿费 | 368,348.87 | 69,065.01 | 299,283.86 | ||
二矿道路维修费 | 141,000.00 | 9,000.00 | 132,000.00 | ||
左云土地及建筑物 | 7,511,016.38 | 128,028.69 | 7,382,987.69 | ||
排水管线工程 | 513,268.23 | 21,997.20 | 491,271.03 | ||
门口围墙工程 | 83,174.47 | 3,669.48 | 79,504.99 | ||
红阳热电路面工程 | 4,647,547.25 | 165,983.82 | 4,481,563.43 | ||
救护队迁址改造项目 | 4,299,298.80 | 151,739.97 | 4,147,558.83 | ||
谢尔塔拉农牧场煤矿专用公路工程 | 2,350,158.91 | 74,215.53 | 2,275,943.38 | ||
二矿路面硬化工程 | 897,569.75 | 25,402.92 | 872,166.83 | ||
三矿道路硬化工程 | 1,262,988.14 | 122,224.65 | 1,140,763.49 | ||
呼盛矿业矿公路 | 10,811,417.72 | 93,201.87 | 10,718,215.85 | ||
呼盛矿业快装线后方通道 | 10,402,797.36 | 82,127.34 | 10,320,670.02 | ||
呼盛矿业采矿权使用费 | 123,749.65 | 2,750.01 | 120,999.64 | ||
呼盛矿业快装站后方通道 | 368,346.32 | 69,065.01 | 299,281.31 | ||
其他长期待摊项目 | 62,794.24 | 2,943.51 | 59,850.73 | ||
市政道路维修 | 1,597,859.28 | 145,259.94 | 1,452,599.34 | ||
蒙西煤业地面硬化工程 | 223,466.57 | 9,858.81 | 213,607.76 | ||
征地补偿款及其他费用 | 90,761.25 | 143,624.74 | 16,299.00 | 218,086.99 | |
合 计 | 68,042,207.25 | 388,756.06 | 2,490,704.66 | 65,940,258.65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8,256,465.42 | 69,398,798.85 | 281,954,893.88 | 70,323,540.24 |
递延收益 | 85,642,624.14 | 21,410,656.04 | 87,852,158.87 | 21,963,039.72 |
预提费用(造育林费) | 15,797,789.09 | 3,949,447.27 | 15,561,530.69 | 3,890,382.6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967.76 | 14,991.94 | 781,948.36 | 195,487.09 |
可抵扣亏损 | 17,048,004.47 | 4,262,001.12 | 17,395,082.00 | 4,348,770.50 |
预计负债 | 434,085,317.33 | 108,521,329.33 | 426,850,018.92 | 106,712,5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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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 | 236,015,290.12 | 59,003,822.53 | 308,746,690.62 | 77,186,672.66 |
租赁负债及租赁保证金未实现融资收益 | 37,763,478.95 | 9,440,869.75 | 37,599,116.52 | 9,399,779.14 |
无形资产摊销形成的税会差 | 74,553,323.73 | 18,638,330.93 | 74,694,210.59 | 18,673,552.6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1,321,012.40 | 330,253.10 | 1,328,324.28 | 332,081.07 |
合 计 | 1,180,543,273.41 | 294,970,500.86 | 1,252,763,974.73 | 313,025,810.46 |
(2)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22,371.44 | 105,592.86 | 431,992.56 | 107,998.14 |
原值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列支 | 628,796,599.07 | 157,199,149.77 | 583,700,792.44 | 145,925,198.11 |
固定资产-矿山弃置义务 | 264,681,689.72 | 66,170,422.43 | 266,931,609.56 | 66,732,902.39 |
使用权资产 | 31,811,959.44 | 7,952,989.86 | 33,924,743.24 | 8,481,185.81 |
长期应付款税会差 | 36,554,935.60 | 9,138,733.90 | 38,104,393.21 | 9,526,098.3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879,945.00 | 3,469,986.25 | 13,879,945.00 | 3,469,986.25 |
合 计 | 976,147,500.27 | 244,036,875.07 | 936,973,476.01 | 234,243,369.00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37,102,500.00 | 37,102,500.00 | 30,881,500.00 | 30,881,500.00 | ||
预付软件款 | 190,000.00 | 190,000.00 | ||||
预付工程款 | 960,000.00 | 960,000.00 | ||||
辽能南票200MW风力发电项目 | 375,874,722.80 | 375,874,722.80 | 369,583,981.80 | 369,583,981.80 | ||
辽能康平300MW风力发电项目 | 428,180,941.12 | 428,180,941.12 | 603,752,954.30 | 603,752,954.30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6,857,489.47 | 6,857,489.47 | 6,742,924.58 | 6,742,924.58 | ||
合 计 | 848,975,653.39 | 848,975,653.39 | 1,011,151,360.68 | 1,011,151,360.68 |
20、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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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1,573,715,571.93 | 1,573,122,423.87 |
保证借款 | 2,066,806,970.77 | 1,748,496,404.10 |
信用借款 | 765,771,833.33 | 765,777,715.28 |
合 计 | 4,406,294,376.03 | 4,087,396,543.25 |
注①:质押借款的质押物主要为其他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注②:公司取得的保证借款主要由本集团内部提供担保。
21、 应付票据
种 类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952,272,992.21 | 941,683,395.07 |
合 计 | 952,272,992.21 | 941,683,395.07 |
注:本期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2、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材料及配件款 | 607,858,460.55 | 602,711,459.57 |
应付设备款 | 183,052,815.48 | 212,379,696.99 |
应付工程款 | 211,902,119.79 | 269,311,995.67 |
应付购煤款 | 115,925,708.46 | 60,688,618.95 |
应付修理费等款 | 104,163,197.87 | 143,340,533.39 |
应付运费 | 43,383,484.42 | 36,801,469.24 |
应付水电费 | 38,316,651.33 | 39,627,538.93 |
应付质保金款 | 32,107,176.69 | 29,733,334.97 |
应付服务费 | 191,694,292.19 | 174,059,354.56 |
服务及中介费 | 42,152,354.61 | 41,665,919.77 |
应付保险费 | 9,770,000.37 | 5,351,373.39 |
其他 | 82,830,400.82 | 78,321,606.34 |
合 计 | 1,663,156,662.58 | 1,693,992,9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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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沈阳山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66,185,038.13 | 根据计划,资金陆续支付 |
霍林郭勒市宝发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40,327,887.69 | 根据计划,资金陆续支付 |
安徽省矿业机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7,311,300.00 | 根据计划,资金陆续支付 |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 | 6,704,910.00 | 尚未结算 |
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779,747.90 | 尚未结算 |
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 | 2,004,231.00 | 尚未结算 |
合 计 | 128,313,114.72 |
23、 预收款项
(2)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收供暖工程款 | 801,934.10 | 693,947.20 |
预收蒸汽款 | 46,967.00 | 46,967.00 |
预收其他 | 507,413.90 | 523,558.59 |
合 计 | 1,356,315.00 | 1,264,472.79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辽宁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0 | 尚未产生履约义务 |
合 计 | 450,000.00 |
24、 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销售商品合同 | 117,509,504.40 | 94,884,137.58 |
工程承包合同 | 11,976,567.53 | 49,962.02 |
取暖供应合同 | 170,946.74 | 458,464,600.73 |
蒸汽供应合同 | 113,875.46 | 663,171.95 |
合 计 | 129,770,894.13 | 554,061,87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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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3月31日 |
一、短期薪酬 | 311,087,602.78 | 418,937,681.12 | 437,225,714.72 | 292,799,569.1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732,775.85 | 48,976,602.20 | 49,030,170.65 | 23,679,207.40 |
三、辞退福利 | 39,600.00 | 39,600.00 | ||
合 计 | 334,820,378.63 | 467,953,883.32 | 486,295,485.37 | 316,478,776.58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3月31日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2,081,347.83 | 310,011,944.04 | 327,746,101.21 | 194,347,190.66 |
2、职工福利费 | 1,570,397.80 | 29,249,687.56 | 29,385,009.26 | 1,435,076.10 |
3、社会保险费 | 44,908,718.14 | 36,625,492.40 | 36,992,083.06 | 44,542,127.4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3,995,940.99 | 26,359,962.18 | 26,726,029.34 | 43,629,873.83 |
工伤保险费 | 912,187.32 | 10,252,635.50 | 10,253,159.00 | 911,663.82 |
生育保险费 | 589.83 | 12,894.72 | 12,894.72 | 589.83 |
4、住房公积金 | 7,650,513.71 | 33,362,638.76 | 33,253,820.37 | 7,759,332.1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348,462.75 | 8,381,060.32 | 8,462,083.62 | 44,267,439.45 |
6、短期带薪缺勤 | 528,162.55 | 1,266,862.04 | 1,346,621.20 | 448,403.39 |
7、其他短期薪酬 | 39,996.00 | 39,996.00 | ||
合 计 | 311,087,602.78 | 418,937,681.12 | 437,225,714.72 | 292,799,569.1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3月31日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932,002.47 | 47,294,979.08 | 47,258,789.96 | 17,968,191.59 |
2、失业保险费 | 1,739,882.07 | 1,458,939.37 | 1,458,880.64 | 1,739,940.80 |
3、企业年金缴费 | 4,060,891.31 | 222,683.75 | 312,500.05 | 3,971,075.01 |
合 计 | 23,732,775.85 | 48,976,602.20 | 49,030,170.65 | 23,679,207.40 |
26、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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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39,934,697.77 | 34,035,773.53 |
企业所得税 | 186,164,681.25 | 145,459,764.43 |
个人所得税 | 717,015.04 | 3,048,683.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92,966.48 | 1,632,062.72 |
资源税 | 15,266,535.03 | 29,444,517.32 |
房产税 | 989,454.62 | 2,197,008.54 |
土地使用税 | 2,602,981.67 | 3,114,856.61 |
教育费附加 | 1,202,035.71 | 877,497.31 |
印花税 | 951,272.52 | 1,145,336.95 |
环境保护税 | 1,004,596.19 | 5,863,973.90 |
水资源税 | 1,027,300.00 | 1,018,148.5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01,346.91 | 584,987.99 |
水利建设基金 | 55,756.95 | 88,378.35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00,725.00 | 1,543,233.00 |
水资源费 | 1,598,151.05 | 968,151.05 |
其他税费 | 47,329.65 | 24,813.26 |
合 计 | 255,456,845.84 | 231,047,186.94 |
27、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股利 | 231,689,366.11 | 231,689,366.11 |
其他应付款 | 239,345,516.33 | 316,379,972.73 |
合 计 | 471,034,882.44 | 548,069,338.84 |
(1)应付股利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普通股股利 | 231,689,366.11 | 231,689,366.11 |
其中: |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267,777.75 | 195,267,777.75 |
天津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17,007,011.58 | 17,007,0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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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2,168,368.14 | 2,168,368.14 |
北京鑫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6,902,614.11 | 16,902,614.11 |
中国风电昌图风力有限公司 | 311,399.33 | 311,399.33 |
其他 | 32,195.20 | 32,195.20 |
合 计 | 231,689,366.11 | 231,689,366.11 |
(2)其他应付款
① 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往来款 | 119,689,886.51 | 173,943,196.79 |
代扣代缴款项 | 16,357,267.41 | 23,327,065.45 |
职工个人款项 | 10,257,993.21 | 10,909,270.05 |
取暖费 | 2,059,203.11 | 9,101,252.99 |
造育林费 | 15,797,789.09 | 15,561,530.69 |
保证金 | 22,554,545.98 | 18,429,010.69 |
押金 | 5,312,329.20 | 1,072,265.24 |
塌陷补偿费 | 4,100,000.00 | 20,610,891.15 |
其他 | 43,216,501.82 | 43,425,489.68 |
合 计 | 239,345,516.33 | 316,379,972.73 |
②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034,557.18 | 尚未安排资金支付计划 |
造育林费 | 15,187,235.69 | 滚存未使用完毕 |
合 计 | 73,221,792.87 |
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1,021,210.28 | 634,221,152.3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321,515.44 | 13,761,3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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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087,487.84 | 12,903,680.17 |
合 计 | 551,430,213.56 | 660,886,183.79 |
29、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待转销项税 | 16,273,278.58 | 21,177,770.46 |
合 计 | 16,273,278.58 | 21,177,770.46 |
30、 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80,000,000.00 | 9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810,254,409.03 | 774,760,402.29 |
质押借款(注1) | 190,206,005.55 | 190,211,75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注2) | 421,976,466.84 | 574,069,266.92 |
合 计 | 1,502,436,881.42 | 1,634,041,419.21 |
注:1、质押借款为清能集团的子公司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可再生能源应收电价补贴款进行质押。
2、保证及质押借款为清能集团为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本公司及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进行的保证借款。
31、 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38,980,365.62 | 39,268,365.61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89,781.10 | -3,114,350.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087,487.84 | 12,903,680.17 |
合 计 | 21,103,096.68 | 23,250,33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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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沈阳市财政局 | 67,064,184.12 | 66,293,521.92 |
鞍山财政信用发展总公司 | 10,379,000.00 | 10,379,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64,820,880.28 | 72,446,084.87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5,321,515.44 | 13,761,351.23 |
合 计 | 136,942,548.96 | 135,357,255.56 |
33、 预计负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21,631,085.32 | 21,631,085.32 | 注:① |
塌陷复垦费 | 41,356,963.09 | 41,664,885.09 | 注:② |
矿山弃置费用 | 352,738,581.53 | 348,462,361.12 | 注:③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39,989,772.71 | 36,722,772.71 | 注:④ |
违约及诉讼赔偿 | 9,906,106.48 | 9,906,106.48 | 注:⑤ |
合 计 | 465,622,509.13 | 458,387,210.72 |
注:①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形成的预计负债为本集团的前身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但保所致。
②塌陷复垦费:本集团根据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支出的情况,按原煤产量3元/吨计提复垦费。
③矿山弃置费用: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计量矿井弃置费用。
④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本集团内蒙古地区的子公司按规定计提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⑤ 违约及诉讼赔偿主要涉及两起诉讼,一是在盘锦北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中,经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二是本公司的子公司辽宁沈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与内蒙古源畅矿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中,根据一审判决,国贸公司对违约需赔偿对方的损失确认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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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递延收益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3月31日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6,543,060.28 | 3,323,045.50 | 123,220,014.78 | 与资产相关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641,269.55 | 63,200.00 | 5,578,069.55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32,184,329.83 | 3,386,245.50 | 128,798,084.33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3年3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道路补贴 | 4,008,687.09 | 129,312.51 | 3,879,374.58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出让及房屋交易契税补贴 | 3,049,270.54 | 19,097.73 | 3,030,172.81 | 与资产相关 | |||
望水大街供热管线配套资金 | 1,049,999.64 | 350,000.01 | 699,999.63 | 与资产相关 | |||
备用热源吸收热泵改造补贴 | 681,818.08 | 11,363.64 | 670,454.44 | 与资产相关 | |||
备用热源及配套管网补贴 | 5,999,999.72 | 500,000.01 | 5,499,999.71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燃煤锅炉烟气治理 | 1,909,043.66 | 78,453.84 | 1,830,589.82 | 与资产相关 | |||
沈铁道口辅设及配套工程 | 1,244,826.70 | 22,496.85 | 1,222,329.85 | 与资产相关 | |||
热源厂工程补助 | 6,400,000.00 | 100,000.00 | 6,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脱硫脱硝工程补助 | 446,428.61 | 8,928.57 | 437,500.04 | 与资产相关 | |||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 79,973,640.58 | 1,793,687.88 | 78,179,952.70 | 与资产相关 | |||
燃煤锅炉淘汰补贴 | 6,754,698.36 | 251,696.16 | 6,503,002.20 | 与资产相关 | |||
救援专项补助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救援专项补助-收益 | 5,641,269.55 | 63,200.00 | 5,578,069.55 | 与收益相关 | |||
基建补贴款 | 4,524,647.30 | 58,008.30 | 4,466,639.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32,184,329.83 | 3,386,245.50 | 128,798,084.33 |
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合同负债-采暖入网费 | 37,015,792.29 | 37,393,244.11 |
合 计 | 37,015,792.29 | 37,393,244.11 |
3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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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20,602,540.79 | 1,351,192,761.98 | 6,795,728,646.37 | 4,975,463,442.49 |
其他业务 | 40,257,509.83 | 29,481,326.42 | 184,003,582.92 | 155,860,430.30 |
合 计 | 2,060,860,050.62 | 1,380,674,088.40 | 6,979,732,229.29 | 5,131,323,872.79 |
本期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合同分类 | 清洁能源分部 | 煤炭分部 | 电力分部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65,352,814.10 | 1,215,758,032.40 | 739,491,694.29 | 2,020,602,540.79 |
煤炭业产品销售收入 | 1,215,758,032.40 | 1,215,758,032.40 | ||
电力、热力及供暖收入 | 65,352,814.10 | 739,491,694.29 | 804,844,508.39 | |
其他业务收入: | 25,084,135.20 | 14,405,018.40 | 768,356.23 | 40,257,509.83 |
贸易收入 | 23,790,338.05 | 23,790,338.05 | ||
铁路运输收入 | 8,766,857.66 | 8,766,857.66 | ||
设计费、监理费收入 | 43,445.54 | 43,445.54 | ||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 954,457.98 | 7,619.05 | 962,077.03 | |
劣质煤、煤泥、矸石收入 | 5,184,418.17 | 5,184,418.17 | ||
转供电 | 95,446.10 | 95,446.10 | ||
销售灰渣及石膏 | 537,218.61 | 537,218.61 | ||
其他收入 | 339,339.17 | 307,231.88 | 231,137.62 | 877,708.67 |
合 计 | 90,436,949.30 | 1,230,163,050.80 | 740,260,050.52 | 2,060,860,050.62 |
37、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064,718.95 | 27,410,705.38 |
教育费附加 | 4,295,229.61 | 14,879,229.16 |
资源税 | 46,121,632.87 | 176,588,317.13 |
房产税 | 1,897,447.70 | 10,168,112.40 |
土地使用税 | 6,208,553.49 | 24,122,874.30 |
车船使用税 | 20,590.60 | 66,042.21 |
印花税 | 1,076,588.18 | 3,741,8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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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环境保护税 | 898,382.18 | 11,659,012.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63,486.40 | 9,919,486.13 |
水资源税/费 | 1,357,300.00 | 7,993,364.58 |
水利建设基金 | 163,431.03 | 1,106,558.83 |
土地增值税 | 25,818.99 | |
其他 | 2,372.64 | 9,819.16 |
合 计 | 72,969,733.65 | 287,691,143.98 |
38、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10,411.16 | 30,814,208.49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87,802.55 | 1,507,096.88 |
折旧费 | 1,125,777.80 | 4,777,884.46 |
长期摊销费 | 154,135.86 | 616,543.44 |
修理费 | 25,210.85 | 25,206.30 |
业务招待费 | 103,880.67 | 282,511.95 |
差旅费 | 67,314.37 | 225,196.89 |
水电费 | 63,793.00 | 179,760.66 |
办公费 | 46,691.62 | 105,089.57 |
会议费 | 1,600.00 | 210,200.00 |
保险费 | 22,693.54 | 68,046.28 |
储运费 | 112,401.92 | 465,476.07 |
其他 | 344,609.95 | 2,481,755.04 |
合 计 | 10,066,323.29 | 41,758,976.03 |
39、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9,325,874.19 | 347,617,898.02 |
修理费 | 330,974.74 | 3,249,76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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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776,186.60 | 6,521,293.08 |
折旧费 | 6,860,562.45 | 28,404,839.07 |
无形资产摊销 | 6,376,650.06 | 25,535,092.4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19,261.15 | 2,983,844.11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2,032,013.03 | 7,523,810.99 |
咨询费 | 470,046.38 | 11,156,482.40 |
业务招待费 | 117,015.21 | 465,018.11 |
差旅费 | 603,002.83 | 2,481,656.53 |
水费 | 455,959.53 | 1,748,623.25 |
电费 | 459,944.75 | 2,082,830.29 |
办公费 | 569,064.23 | 2,904,648.12 |
会议费 | 55,406.00 | 138,143.31 |
保险费 | 242,938.45 | 2,135,738.54 |
排污费 | 229,033.00 | 824,970.60 |
绿化费 | 4,500.00 | 35,252.00 |
信息中心专项费用 | 220,777.23 | 2,899,996.00 |
车辆使用费 | 325,253.16 | 793,698.94 |
试验检验费 | 21,604.40 | 1,746,777.76 |
租赁费 | 43,938.67 | 339,456.4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830,934.94 | |
印刷费 | 56,367.20 | 1,259,668.30 |
党建工作经费 | 34,605.00 | 303,757.08 |
防疫费用 | 1,104,809.12 | |
诉讼费 | 2,584,359.96 | |
警卫消防费 | 872,161.35 | 2,685,177.95 |
劳务费 | 390,849.30 | 1,400,515.05 |
其他 | 1,011,115.31 | 18,416,620.27 |
合 计 | 103,705,104.22 | 483,175,682.48 |
40、 研发费用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76 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1,298,640.77 | |
合 计 | 1,298,640.77 |
41、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3,290,530.57 | 287,910,862.72 |
减:利息收入 | 9,346,492.83 | 64,746,944.12 |
汇兑损益 | 1.99 | -61.89 |
银行手续费 | 227,395.16 | 2,641,465.80 |
矿山弃置费用利息 | 4,213,614.15 | 16,757,326.07 |
合 计 | 58,385,049.04 | 242,562,648.58 |
42、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燃煤锅炉淘汰补贴 | 251,696.16 | 1,006,784.64 | 251,696.16 |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 1,793,687.88 | 10,349,073.04 | 1,793,687.88 |
个所税手续费 | 289,809.92 | 143,139.47 | |
政府道路补贴 | 129,312.51 | 517,250.04 | 129,312.51 |
土地出让及房屋交易契税补贴 | 19,097.73 | 76,390.92 | 19,097.73 |
望水大街供热管线配套资金 | 350,000.01 | 1,400,000.04 | 350,000.01 |
备用热源吸收热泵改造补贴 | 11,363.64 | 45,454.56 | 11,363.64 |
备用热源及配套管网补贴 | 500,000.01 | 2,000,000.04 | 500,000.01 |
稳岗补贴 | 2,503,190.00 | 3,293,474.63 | 2,503,190.00 |
沈阳市燃煤锅炉烟气治理 | 78,453.84 | 313,815.36 | 78,453.84 |
沈铁道口辅设及配套工程 | 22,496.85 | 89,987.40 | 22,496.85 |
热源厂工程补助 | 100,000.00 | 400,000.00 | 100,000.00 |
脱硫脱硝工程补助 | 8,928.57 | 35,714.28 | 8,928.57 |
救援专项补助 | 63,200.00 | 2,210,867.71 | 63,200.00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 1,500.00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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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共97页第 77 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收局拨区域重点大气污染源控制技术体系及示范款 | 800,000.00 | ||
非常规天然气奖 | 1,099,100.00 | ||
减免税款 | 4.41 | ||
收留工补助 | 252,500.00 | ||
扩岗补贴 | 1,500.00 | ||
基建补贴款 | 58,008.30 | 135,352.70 | 58,008.30 |
增值税50%即征即退 | 3,279,978.10 | 10,685,274.25 | |
合 计 | 9,460,723.52 | 34,855,683.49 | 5,890,935.50 |
43、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37,214.55 | 28,320,708.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449.00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99,033.77 | |
合 计 | 8,437,214.55 | 28,776,191.65 |
4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6,398.83 | 162,014.06 |
合 计 | 46,398.83 | 162,014.06 |
45、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15,428.27 |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8,607,325.22 | -60,519,246.03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 -939,483.87 | 8,879,291.39 |
合 计 | -9,546,809.09 | -51,624,52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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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3,724.52 | -47,859,804.4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6,752,694.88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3,663,544.70 | |
合 计 | -43,724.52 | -68,276,044.01 |
47、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22,000.00 | 801,746.92 | 22,000.00 |
罚款收入 | 1,050,276.00 | 2,902,315.93 | 1,050,276.00 |
其他 | 110,217.51 | 6,895,052.96 | 110,217.51 |
合 计 | 1,182,493.51 | 10,599,115.81 | 1,182,493.51 |
48、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11,007.37 | ||
其中:固定资产 | 211,007.37 | ||
罚款及滞纳金 | 587,284.78 | 22,758,121.24 | 561,514.47 |
赔偿金、违约金等支出 | 7,100.20 | 7,078,568.70 | 7,100.20 |
诉讼赔偿 | 11,416,594.32 | ||
对外捐赠支出 | 50,000.00 | ||
其他支出 | 8,089.72 | 788,346.68 | 33,860.03 |
合 计 | 602,474.70 | 42,302,638.31 | 602,474.70 |
49、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396,845.86 | 351,155,171.7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848,815.67 | 105,711,7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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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 计 | 122,245,661.53 | 456,866,908.10 |
5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 132,107,394.66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 103,691,512.51 | 诉讼冻结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311,983,610.68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19,833,000.00 | 质押 |
应收账款 | 190,000,000.00 | 质押贷款 |
合 计 | 1,957,615,517.85 |
51、 政府补助
种 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2,503,190.00 | 其他收益 | 2,503,190.00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增值税50%即征即退 | 3,279,978.10 | 其他收益 | 3,279,978.10 |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根据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假定本公司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2 年1月1 日)实质控制清能集团,形成同一控制下合并,即清能集团于 2022 年1月 1 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本报告期,清能集团合并范围减少两家子公司,其中2022年9月完成注销子公司辽宁辽能煤层气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完成注销子公司辽宁辽能中燃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本集团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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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年末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生产、销售煤炭 | 99.99 | 0.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灯塔市 | 灯塔市 | 电力、热力生产 | 100.00 | 资产置换 | |
辽宁沈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煤炭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沈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辽阳市 | 辽阳市 | 电力、热力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 | 生产、销售煤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鞍山市沈焦洗煤有限公司 | 鞍山市 | 鞍山市 | 生产、销售煤炭 | 100.00 | 设立 | |
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100.00 | 设立 | |
辽宁红阳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83.33 | 设立 | |
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煤炭、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沈阳市沈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工程监理、技术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煤炭开采、销售 | 100.00 | 收购单一资产 | |
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清洁能源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风力发电 | 30.00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铁岭市 | 铁岭市 | 风力发电 | 7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朝阳市 | 朝阳市 | 风力发电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阜新市 | 阜新市 | 风力发电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原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开原市 | 开原市 | 风力发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朝阳市 | 朝阳市 | 风力发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票市 | 南票市 | 新能源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能(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新能源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辽能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太阳能发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能源(北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朝阳市 | 朝阳市 | 太阳能发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彰武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阜新市 | 阜新市 | 太阳能发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天力风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风电投资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辽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天然气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能(辽宁)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燃料销售 | 73.0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燃料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环渤海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天然气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省城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燃气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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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年末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城市城乡燃气有限公司 | 海城市 | 海城市 | 燃气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镇市城乡燃气有限公司 | 北镇市 | 北镇市 | 燃气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辽能中燃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燃气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能(丹东)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丹东市 | 丹东市 | 燃气 | 6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省辽能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燃气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年初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期末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275,891.83 | 50,330,889.75 | |
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1,935,194.74 | 108,429,924.90 | |
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2,462,353.07 | 66,755,427.85 |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49.00 | 588,024.11 | 11,757,356.89 | |
辽宁省城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366,763.28 | 20,337,302.50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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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 负债 | 负债合计 | |
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8,657,295.50 | 95,533,240.17 | 204,190,535.60 | 2,866,976.60 | 0.00 | 2,866,976.60 | 103,233,245.25 | 100,045,305.84 | 203,278,551.09 | 3,081,315.04 | 0.00 | 3,081,315.04 |
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50,444,795.69 | 437,690,872.09 | 688,135,667.78 | 118,614,665.90 | 208,087,918.89 | 326,702,584.79 | 266,438,961.34 | 426,652,752.94 | 693,091,714.28 | 119,623,004.92 | 218,824,877.50 | 338,447,882.42 |
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68,767,096.14 | 240,177,889.26 | 408,944,985.40 | 71,285,649.52 | 115,141,243.05 | 186,426,892.57 | 175,373,455.87 | 245,459,240.32 | 420,832,696.19 | 111,617,643.22 | 95,170,270.83 | 206,787,914.05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39,789,307.05 | 734,015.57 | 40,523,322.62 | 16,421,972.44 | 106,744.28 | 16,528,716.72 | 26,260,895.00 | 812,985.34 | 27,073,880.34 | 3,916,498.67 | 362,824.97 | 4,279,323.64 |
辽宁省城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13,640,847.64 | 56,654,158.27 | 70,295,005.91 | 2,398,404.72 | 105,592.86 | 2,503,997.58 | 15,180,557.34 | 56,685,211.38 | 71,865,768.72 | 2,744,218.00 | 107,998.14 | 2,852,216.14 |
(续)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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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
昌图辽能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867,607.03 | 1,103,567.33 | 1,103,567.33 | 25,920,389.98 | 1,992,028.74 | 1,992,028.74 |
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1,320,553.76 | 6,450,649.14 | 6,450,649.14 | 91,779,375.06 | 34,698,356.70 | 34,698,356.70 |
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8,428,723.92 | 8,207,843.58 | 8,207,843.58 | 69,647,983.75 | 31,517,705.14 | 31,517,705.14 |
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 28,923,769.45 | 1,200,049.20 | 1,200,049.20 | 132,646,316.70 | 2,598,380.51 | 2,598,380.51 |
辽宁省城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1,222,544.25 | -1,222,544.25 | 1,727,926.03 | -8,675,896.02 | -8,675,8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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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0.00 | 权益法 | |
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阜新 | 阜新 | 风力发电 | 40.00 | 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2023年3月31日余额/2023年1-3月发生额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022年1-12月发生额 | ||
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463,401,637.08 | 101,848,898.19 | 446,144,644.55 | 104,584,014.93 |
非流动资产 | 649,297,267.32 | 33,426,489.23 | 668,312,483.68 | 33,557,672.32 |
资产合计 | 1,112,698,904.40 | 135,275,387.42 | 1,114,457,128.23 | 138,141,687.25 |
流动负债 | 190,530,496.18 | 7,100,396.95 | 134,912,057.88 | 9,080,404.28 |
非流动负债 | 406,597,076.50 | 866,979.12 | 482,442,577.19 | 866,979.12 |
负债合计 | 597,127,572.68 | 7,967,376.07 | 617,354,635.07 | 9,947,383.40 |
少数股东权益 | 14,388,497.46 | 14,520,548.2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5,571,331.72 | 112,919,513.89 | 497,102,493.16 | 113,673,755.6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6,228,532.69 | 22,583,902.78 | 198,840,997.26 | 22,734,751.13 |
调整事项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6,228,532.69 | 22,584,626.01 | 198,840,997.26 | 22,734,751.13 |
营业收入 | 52,430,549.63 | 563,155.78 | 190,953,883.58 | 7,128,138.79 |
净利润 | 18,468,838.57 | -882,676.34 | 64,337,220.96 | 3,034,914.5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8,529,229.42 | -882,676.34 | 64,337,220.96 | 3,034,914.57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3,323,70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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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55,099.83 | 555,099.8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55,099.83 | 555,099.83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集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且非上市公司,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被投资方的净资产更能合理代表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以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作为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2,000,000.00 | 31.41 | 31.41 |
注:①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②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4.05%股份,及其通过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7.35%股份,合计持有31.4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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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法煤业集团铁强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新矿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开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法煤业集团大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海州露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合营企业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新白音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法煤业集团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煤多种经营建筑集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电机集团电机再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煤机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抚顺煤矿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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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碧湖温泉会馆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红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抚顺安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抚顺煤矿电机修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新矿业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煤炭工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铁煤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沈阳煤矿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阜新白音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煤炭采购 | 126,590,583.42 | 593,683,251.28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采购 | 34,151,689.65 | 66,191,219.3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成品油 | 22,696,440.04 | 82,793,522.83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材料及设备款 | 11,159,167.86 | 54,757,749.11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及设备款 | 6,187,815.48 | 69,379,56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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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 | 1,269,911.50 | 1,056,637.17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修理费、设备款 | 862,284.21 | 14,667,243.17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利费、会议费、住宿费等 | 778,348.00 | 3,812,761.00 |
铁煤多种经营建筑集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安装费 | 383,486.24 | 2,025,321.13 |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350,943.60 | 1,407,792.45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 材料及配件、修理费 | 265,486.73 | 2,670,146.00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材料及配件 | 256,446.39 | 5,393,163.85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及配件、修理费 | 85,424.78 | 33,669,104.55 |
铁法煤业集团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 | 69,342.63 | 856,880.72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绿化费 | 27,920.00 | 226,755.00 |
辽宁碧湖温泉会馆管理有限公司 | 疫情隔离费 | 840,000.00 |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费 | 2,515,024.80 |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754,949.80 |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修理费 | 690,173.14 |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25,093,515.90 |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2,292,920.38 | |
辽宁电机集团电机再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材料费 | 548,318.58 |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89,150.94 | |
辽宁煤机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及配件款 | 23,230.09 | |
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节能费、检测费 | 1,773,749.95 |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及配件款、修理费 | 2,814,523.90 | |
抚顺煤矿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296,460.18 |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6,346,990.53 |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款 | 193,050.09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销售、成品油等 | 92,843,014.53 | 139,846,606.43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取暖费 | 218,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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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1,348,744.01 | 8,449,213.94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53,097.34 | |
阜新矿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435,667.77 | |
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15,850.62 | 411,004.09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57,300.89 | 230,202.61 |
辽宁海州露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536,814.16 | 889,976.99 |
辽宁红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费收入 | 50,485.44 |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电费、煤炭销售、服务费等 | 8,875.13 | 72,612.17 |
辽宁开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4,843,884.96 | 15,501,627.20 |
辽宁煤机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 | 195,610,024.32 |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254,323.51 | 347,927.70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9,271.84 | |
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7,083,928.24 | 22,246,199.20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费 | 15,000.00 | 92,233.01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308,045.50 | 987,808.05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2,165.05 |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等 | 3,932.04 |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16,499.00 | 186,264.66 |
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4,820.09 | 28,424.96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等 | 260,771.05 | 950,984.02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等 | 14,763.19 | 40,504.02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22,806.02 | 137,352.88 |
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9,410.68 |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8,938,433.69 | 39,520,466.42 |
铁法煤业集团大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188,478.76 | 601,887.67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22,999.65 | |
铁法煤业集团铁强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成品油 | 226,954.85 | 1,474,157.52 |
(2) 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本期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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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金额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32,999.26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设备 | 19,464.03 |
(3) 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本集团的二级子公司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 | 借款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5,000,000.00 | 2021/4/26 | 2026/4/25 | 否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5,400,000.00 | 2022/8/8 | 2026/8/8 | 否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10/8 | 2026/10/8 | 否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0 | 2022/11/9 | 2026/11/9 | 否 |
上述业务另有共同担保人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上述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签订于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前。为降低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风险,本集团控股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上年拆出: | |||
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1) | 10,000,000.00 | 2021/10/15 | 2022/10/15 |
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2) | 3,500,000.00 | 2022/10/13 | 2023/1/13 |
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2) | 2,500,000.00 | 2022/11/14 | 2023/1/13 |
注1:本集团下属单位辽宁天力风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向关联方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贷款1,000万元,利率4.835%。2022年10月15日,该项委托贷款已收回。
注2:本集团下属单位辽宁辽能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两笔临时借款,分别为350万元及250万元,借款利率4.35%,此两笔借款已于2023年1月13日收回。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91 页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247,765.00 | 4,676,218.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283,336,305.58 | 14,941,484.08 | 260,568,852.74 | 15,130,795.07 |
阜新矿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66,488.99 | 82,408.27 |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57,980.00 | 2,148.53 | 123,230.00 | 1,675.93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414.30 | 32.83 | ||
辽宁开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16,277.96 | |||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2,224,170.00 | 12,224,170.00 | 12,224,170.00 | 12,224,170.00 |
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85,869,731.92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80,012.86 | 292,627.27 |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250.00 | 57.80 | 4,250.00 | 57.80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80,276.54 | 9,480,276.54 | 9,480,276.54 | 9,480,276.54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27,739.00 | 1,737.25 | 111,240.00 | 1,512.86 |
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37.30 | 135.15 | 6,529.00 | 88.79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9,389.80 | 3,255.70 | 148,583.80 | 2,020.74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750.00 | 404.60 | 8,427.65 | 114.62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7,252.37 | 778.63 | 57,252.37 | 778.63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93,898.37 | 15,014.58 | 1,180,801.40 | 23,170.65 |
铁法煤业集团大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11,495.40 | |||
合 计: | 393,279,597.03 | 122,539,227.61 | 370,986,154.32 | 122,734,393.55 |
应收票据: |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83,000,000.00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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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34,807.20 | 5,680,563.55 | ||
合 计 | 114,834,807.20 | 88,830,563.55 | ||
预付款项: |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24,556.14 | 8,136,464.17 | ||
阜新白音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9,238,487.94 | |||
合 计 | 1,324,556.14 | 27,374,952.11 | ||
其他应收款: |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10,189,779.08 | 10,189,779.08 | 10,189,779.08 | 10,189,779.08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660,000.00 | 14,260,000.00 | 14,660,000.00 | 13,260,000.00 |
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48,333.33 | |||
合 计 | 24,849,779.08 | 24,449,779.08 | 30,898,112.41 | 23,449,779.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1,384,000.00 | 21,384,000.00 | ||
合 计 | 21,384,000.00 | 21,384,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795,000.00 | 15,795,000.00 | ||
合 计 | 15,795,000.00 | 15,795,000.00 |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 2,972,715.81 | 2,972,715.81 |
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 619,170.07 | 1,419,170.07 |
抚顺安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271,988.58 | 271,988.58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68,208.70 | 2,596,290.70 |
抚顺煤矿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 330,500.00 | 330,500.00 |
抚顺煤矿电机修理有限公司 | 585,350.00 | 585,350.00 |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3,034,603.00 | 1,599,603.00 |
阜新白音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34,782,252.43 | - |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1,817.98 | 221,817.98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报告书共97页第 93 页
项目名称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2,133,873.00 | 20,881,373.00 |
阜新矿业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4,644.54 | 54,644.54 |
辽宁电机集团电机再制造有限公司 | 419,600.00 | 519,600.00 |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559,380.58 | 7,834,423.58 |
辽宁红阳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7,920.00 | 154,420.00 |
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8,686.00 | 188,686.00 |
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97,800.00 | 2,591,000.00 |
辽宁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47,500.00 | 97,500.00 |
辽宁煤炭工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119,978.60 | 119,978.60 |
辽宁铁煤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8,000.00 |
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98,457.00 | 498,457.00 |
辽宁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80,900.00 | 183,864.00 |
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 | 1,200.00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2,490,710.00 | 23,321,666.54 |
沈阳煤矿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5,310.00 | 5,310.00 |
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722,110.00 | 1,722,110.00 |
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2,074,526.96 | 19,470,849.02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16,697.00 | 276,484.00 |
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7,863.50 | 87,863.50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7,399,557.87 | 15,433,294.81 |
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 | 2,592,000.00 | 2,304,000.00 |
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00,691.13 | 800,691.13 |
铁法煤业集团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86,521.84 | 553,383.69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 863,016.20 | 2,573,016.20 |
铁煤多种经营建筑集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21,057.88 | 1,703,057.88 |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 | 7,076,910.00 | 6,704,910.00 |
合 计 | 132,661,518.67 | 118,087,219.63 |
预收款项: |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 72,429.10 | 72,429.10 |
合 计 | 72,429.10 | 72,429.10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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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
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49,190.60 | 49,190.60 |
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22.72 | 922.72 |
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 84,283.22 | 84,283.22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034,557.18 | 108,034,557.18 |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 | 1,510,813.00 | 1,510,813.00 |
合 计 | 59,679,766.72 | 109,679,766.72 |
7、关联方承诺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集团无需披露的关联方承诺事项。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安徽宁成物资公司以本公司的前身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出资辽宁金帝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帝建工”)的作价2,543.2万元的土地未更名过户到金帝建工名下为由,在与赫全来、金帝建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要求追加本公司为被执行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为被执行人。对此裁定本公司已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之诉,最终经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2022)皖01民终72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发回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重审。”现该案现处于本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开庭后调查阶段。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322,017,394.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9,321,043.64元(含税)。此利润分配预案已于6月3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清能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原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关停的9台风机情况
开原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18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该9台风电按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报告的价值3,0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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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不含税)转让给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协议于2023年7月25日取得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批复。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1、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附注六、14、31。
②计入本期损益情况
项 目 | 计入本期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324,569.56 |
合 计 | 324,56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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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补充资料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90,935.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本集团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398.8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0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