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辽宁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7号),就《审核问询函》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清能集团下属7家(包括辽能(康平)新能源有限公
司、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收益法定价的子公司的相关业绩承诺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