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祥隆”)持有公司股份113,79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祥隆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15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660,5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3,220,173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6,440,347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持股数量 | 113,791,501股 |
持股比例 | 8.61%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113,791,501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9,660,52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20,17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440,347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5月21日~2025年8月20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协议受让 |
拟减持原因 | 合伙企业经营需要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祥隆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深圳祥隆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深圳祥隆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