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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ST海钦:海钦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2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753股票简称:

*ST海钦召开时间:

2025年

目录

股东会须知 ...... 1

第一部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2

第二部分会议审议事项 ...... 3议案一《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议案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7

股东会须知为充分尊重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第一部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信德园17幢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

五、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下午14:00—14:25)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审议大会各项议案:

1、《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推选计票、监票人

(八)休会,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股东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第二部分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1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产生关联交易不含税金额共计51,000.00万元,涉及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

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认真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晨晨先生、雷安华先生、徐鹏先生、张燕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1)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2)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预计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拟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原2025年度预计金额本次拟追加预计金额追加后2025年度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20,000.0070,000.00
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0.003,000.004,000.00
合计51,000.0023,000.0074,000.00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石化”)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09年7月2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4幢305室

(5)法定代表人:钟仁海

(6)注册资本:69,423.1053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912743416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

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陆地管道运输;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鸿基石化93.55%股权,并担任鸿基石化董事长;公司董事长赵晨晨先生担任鸿基石化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鸿基石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鸿基石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盛港务”)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2年2月6日

(4)注册地址: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道鹰岭作业区

(5)法定代表人:倪龙强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35185544D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港口经营;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天盛港务的实际控制人同为钟仁海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天盛港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天盛港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等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股东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提名,拟提名姜卫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卫威先生简历如下:

姜卫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河南大学出版社,曾担任深圳市九墨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职于深圳粤康中医馆,并担任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姜卫威先生系公司股东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422,42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姜卫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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