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证券简称:*ST庚星编号:2025-039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庚星”)增资2,7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庚星”)增资1,100万元;同意全资孙公司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星庚”)以债转股方式向上海庚星增资3,4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庚星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9,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比例由100%调整为62.50%,福州星庚出资比例为37.50%,上海庚星仍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福州庚星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100万元,仍为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基于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