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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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 1-2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
XYZH/2025CDAA1B0148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旅游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简称申报财务报表),并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5CDAA1B0146)。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相关规定,西藏旅游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我们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基于我们为申报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西藏旅游公司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
XYZH/2025CDAA1B0148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续)
上述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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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