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闻泰科技”)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转让公司下属的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黄石智通电子有限公司、昆明智通电子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HongKong) Limited(含PT. Wingtech Technology Indonesia)的100%股权以及下属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闻讯电子有限公司、Wingtech MobileCommunications (India) Private Ltd.的业务资产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鉴于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张学政,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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